兰坪县域固废综合处置与**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前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要求,建设单位在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应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兰坪县域固废综合处置与**化利用项目
(2)建设性质:**
(3)建设单位:****
(4)建设地点:**省怒**兰****村委会大坪****填埋场旁),****中心坐标:E99°22′58.932″,N26°24′1.759″。
(5)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16899.9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861万元,占总投资的22.85%。
(6)用地情况:项目总占地面积23326.53m2,约35亩;总建筑面积8474.41m2,全部为地上建筑。
(7)建设内容:项目建设1座200吨/天处理能力的生活垃圾气化焚烧炉,年处理生活垃圾约6万吨;建设余热利用系统:焚烧热能转化为工业蒸汽(年产11万吨),****园区提供绿色能源。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公众参与说明的网络链接
《兰坪县域固废综合处置与**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公众参与说明网站链接如下:
链接: https://pan.**.com/s/1_T_n5gOqmzGa7egHftyWqwpwd=p7bt
提取码: p7bt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对象为项目区周边可能受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打电话、面谈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建设单位将在项目《公众参与说明》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向主管部门反映。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公司
联系人:杨开丽 158****0902
电子邮箱:****@qq.com
七、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通讯地址:兰坪县三江大道旁
联系人:李雪明150****1397
电子邮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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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