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说明:本项目涉及2个市政建设项目,其中(1)**市鹤伴七路及相关道路连接线建设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鹤伴七路,西起广场东路,**醴泉五路,长432米。占用林地,需编制林地可行性报告;(2)**市鹤伴四路西延、鹤伴五路东延及**连接线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鹤伴四路西延,西起醴泉一路,**广场西路,道路全长约540米;鹤伴五路东延及**连接线,西起醴泉七路,**老月**侧,道路全长约235米。占用湿地,需编制湿地占补平衡方案。
2.编制要求:(1)鹤伴七路编制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成果需经******厅审核通过取得批复。若因城镇开发边界调整、审批标准变化、土地政策调整等原因导致评估报告需修改的,需无偿完成修改。(2)占用一般湿地,需根据**市要求,编制湿地占补平衡方案,经自然**和规划部门审核并通过。
3.报告接甲方通知后开始实施编制,15天内完成,未能如期完成编制或编制报告质量差,影响甲方后续工期的,将扣除项目服务费并追究损失。
4.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始至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取得批复止。
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业务全部完成且经相关部门审批通过,完成供地后一次性无息付清。若项目未实施,采购单位不支付任何费用。
6.本项目报价应包含采购人要求编制完成的所有费用,包含专家评审费、人工费、辅材费、风险费、保险、利润、税金、相关服务费及其他一切不可预见的费用等全部内容,以及采购文件明示和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等全部费用,采购单位不再在成交价之外另行支付任何费用。六、未能如期完成编制或编制报告质量差,存在项、缺项等情况,影响甲方后续总工期、造成后期施工过程中甲方预算超支的,将扣除项目服务费并追究损失。标书代写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丙级及以上资质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
2.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本项目(具体服务内容以甲方要求为准,如有异议甲方有权另行选择中介机构)。
中标人需至少分别提供1份林地和湿地的自2024年1月1日以来的相关服务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