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
你单位《关于审批的函》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2026年1月24****政府专题会议精神及相关要件资料,同意该项目开展前期工作,但在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筹措方案前,不得实施。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
****。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宋澄村现有路面存在局部下沉、裂缝、积水、砖块翘起等问题,严重影响居民出行安全,为有效解决村民安全出行、农产品运输等问题,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发挥以工代赈**效益,带动群众增收致富,助力乡村**,原则同意实施永**望洪镇宋澄村2026年特色旅居等乡村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
三、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永**望洪镇宋澄村。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
主要实施道路维修改造工程,并完善配套附属设施等。
1.**苑B区道路维修改造。拆旧建新混凝土道砖铺装路面9494.8m2,设计使用年限8年,维修破损混凝土道牙1007m,并对道路沿线坍塌破损井圈井盖进行更换等。
2.**苑C区道路维修改造。拆旧建新混凝土道砖铺装路面12586.2m2,设计使用年限8年,维修破损混凝土道牙1500m,并对道路沿线坍塌破损井圈井盖进行更换等。
五、工期安排
项目计划2026年开工,工期6个月。
六、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为613.9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52.46万元,其他费用43.64万元,预备费17.88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500万元(其中务工劳务报酬发放226.19万元,公益性岗位劳务报酬16.09万元,占中央资金比例高于40%,预计带动周边就业人口144人),县财政配套资金113.98万元。资金筹措不到位不得开工建设,坚决不能因项目****政府隐性债务。
七、招投标
项目招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回族自治区以工代赈管理实施细则》《**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人民政府令第103号)规定执行,依法不进行招标的以工代赈项目,****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采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等方式采购,同时要建立完善村民参与决策监督和建设主体责任追究机制,确保项目实施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防止暗箱操作、利益输送等情况发生。
八、项目管理
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回族自治区以工代赈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严格把握资金适用范围,落实劳务报酬发放标准;必须就近招用本村低收入农民参与项目建设,能用人工不用机械,能用当地老百姓不用专业队伍;严格执行以工代赈项目信息公示公告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项目实施全过程****改革局的监督指导。
项目建设请严格按照批复的规模、内容、标准实施,不得随意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改变设计方案,项目建设中的有关节能、土地保护、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内容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同时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项目“五制”组织管理,并加强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要严格保证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并据此批复尽快办理相关建设手续,争取早日开工建设。
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开工后、竣工验收后,按照规定通过**回族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及时报备或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管平台等系统共享项目建设动态进度信息。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综合概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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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