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
你单位《关于永**闽宁镇福宁村2026年特色旅居等乡村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初步设计的申请函》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2026年1月24****政府专题会议精神及相关要件资料,同意该项目开展前期工作,但在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筹措方案前,不得实施。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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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渠、闽甘路等道路作为闽宁镇福宁村的重要城镇道路,多为土路或为早年铺设的混凝土,存在路面破损、坑洼不平、雨天泥泞、美观度差等问题,严重影响群众的生产生活以及当地经济发展,为进一步提升道路安全水平与承载质量,便利村民出行,为后续发展乡村旅游、吸引投资奠定坚实的硬件基础,助力乡村**,原则同意实施永**闽宁镇福宁村2026年特色旅居等乡村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
三、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永**闽宁镇福宁村。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
主要对**渠、闽甘路、锦绣街、光伏路4条道路进行改造提升,规划实施总面积为55808m2,道路全长7108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沥青混凝土罩面、面包砖铺装、渣土外运、井盖提升等。
1.**渠两侧道路(南起南五组—北至北八组)。全长3187m,总规划实施面积为46018m2。沥青混凝土硬化30947m2,其中沥青罩面26947m2,改造提升沥青混凝土道路4000m2;增设红色面包砖铺装14345m2,其中团结路至绿洲路段西侧铺设红色透水砖4716m2,剩余9629m2为面包砖铺装;修补现状面包砖1300m2;**及维修道牙共3561m,其中**树池222个,道牙711m,**修补混凝土道牙道路内外两侧共2850m;**挡土墙10m,清理渣土4304m3,井盖提升121座等。
2.闽甘路(月玉路—南五组)。全长586m,主要单侧铺设红色面包砖1970m2。**混凝土路面77m2,增设混凝土道牙77m,清理渣土614.1m3等。
3.闽甘路(月玉路—福宁路)。全长1550m,主要单侧改造铺设灰色面包砖3700m2。其中**面包砖铺装1700m2,需拆除同步新增补砌面包砖2000m2,拆除可利用完好砖材用于未拆除区域650m2的零星修补施工,增设混凝土道牙208m,清理渣土400m3等。
4.光伏路。全长1150m,主要单侧铺设红色面包砖2515m2。新增混凝土道牙80m,清理渣土754.5m3,运距5km等。
5.锦绣南街。全长635m,主要两侧铺设灰色面包砖为1605m2。新增混凝土道牙71m,清理渣土481.5m3等。
五、工期安排
项目计划2026年开工,工期8个月。
六、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为824.2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47.86万元,其他费用52.35万元,预备费用24.01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400万元(其中劳务报酬发放168.67万元,占中央资金比例高于40%,预计带动周边就业人口103人),闽宁协作资金300万元,县财政配套资金124.22万元。资金筹措不到位不得开工建设,坚决不能因项目****政府隐性债务。
七、招投标
项目招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回族自治区以工代赈管理实施细则》《**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人民政府令第103号)规定执行,依法不进行招标的以工代赈项目,****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采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等方式采购,同时要建立完善村民参与决策监督和建设主体责任追究机制,确保项目实施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防止暗箱操作、利益输送等情况发生。
八、项目管理
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回族自治区以工代赈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严格把握资金适用范围,落实劳务报酬发放标准;必须就近招用本村低收入农民参与项目建设,能用人工不用机械,能用当地老百姓不用专业队伍;严格执行以工代赈项目信息公示公告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项目实施全过程****改革局的监督指导。
项目建设请严格按照批复的规模、内容、标准实施,不得随意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改变设计方案,项目建设中的有关节能、土地保护、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内容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同时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项目“五制”组织管理,并加强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要严格保证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并据此批复尽快办理相关建设手续,争取早日开工建设。
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开工后、竣工验收后,按照规定通过**回族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及时报备或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管平台等系统共享项目建设动态进度信息。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综合概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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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