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江都区2026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双丰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监理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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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2026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双丰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监理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 受 **** 委托,就**市**区2026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双丰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监理服务采购 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市**区2026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双丰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监理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预算:15.01万元

最高限价:15.01万元,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做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对**市**区2026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双丰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实施过程进行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合同、信息管理和全面的组织协调,履行工程监理安全责任。

付款方式: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且资料全部移交后一个月内,支付至监理费合同价的95%,剩余监理费用在工程审计且监理服务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服务期限:同监理范围内的招标项目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具体以实际时间为准: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各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业主及监理缺陷责任服务期满。)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1.3 供应商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1.4 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1.5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1.6 ****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1.7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1.8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有水利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公示时间:2026年02月09日至2026年02月14日

2、报名时间:2026年02月09日至2026年02月1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9:00-11:30,14:30-17:00(**时间)

(1)现场报名:提供纸质版报名资料至****(**市**区仙女镇湘江路205号3楼 ),获取采购文件。

(2)线上报名:如实填写投标确认函,将投标确认函原件及报名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qq.com(纸质版报名资料开标时提交),资料费转至支付宝账号(153****8673)购买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3、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三份并装订成册):

①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可不提供此项);

②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③企业营业执照;

④资质证书;

⑤投标确认函。

4、报名时需缴纳资料费300元/份。

5、未在规定时间前报名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四、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6年03月06日9点30分(**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市**区仙女镇湘江路205号3楼开标室)标书代写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3月06日9点30分(**时间)

地点:****(**市**区仙女镇湘江路205号3楼开标室)标书代写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澄清文件相关信息

供应商如有澄清要求,请将澄清要求的书面文件(原件)在2026年02月14日17:00(**时间)前送达****(**市**区仙女镇湘江路205号3楼),逾期不予受理。

所有澄清要求的答复、招标文件的修改和变更信息均公布在“扬****人民政府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不再另行通知,敬请关注网站发布的信息。

(三)现场考察

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应在投标前自行考察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现场实际情况,并承担相关费用。未考察现场或考察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四)竞争性磋商保证金

本次采购不收取投标保证金,磋商文件中关于投标保证金的内容全部取消。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

地 址: **市**区浦头镇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

地 址: **市**区仙女镇湘江路205号3楼

联系方式: 0514-****87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叶工

电 话: 0514-****8798

****

2026年02月09日


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

****:

****公司于 年 月 日开标的采购编号为 的 项目的投标,特发函确认。标书代写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

供应商联系表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邮编


单位电话


传真号码


项目联系人


邮箱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手机


项目名称


备注:1、请准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如实填写(以上信息均为必填内容)后邮件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qq.com,邮件标题备注企业全称+项目简称,固定电话:0514-****8798)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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