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9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公示海西天然气管网二期工程(福州-福鼎段)宁德蕉城区迁改项目

审批
福建-宁德-蕉城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0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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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9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公示 海西天然气管网二期工程(**-**段)**蕉**迁改项目
发布时间: 2026-02-09 16:5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下载链接(除依法不能公开的内容)

1

海西天然气管网二期工程(**-**段)**蕉**迁改项目

**市蕉**金涵乡、七都镇、八都镇

****(项目出资单位)、****集团****公司(项目产权单位)

****

工程为已建海西天然气管网二期工程(**-**段)管道迁改。迁改段分为3段,迁改前总长度8.34km,迁改后总长度8.756km。金涵六都段管道原长5.13km,迁改后线路长度约3.592km;八都碧桂园段管道原长1.85km,迁改后线路长度约2.834km;林厝服务区段管道原长1.36km,迁改后线路长度约2.330km。迁改管道设计输气量13.49×108m3/a,设计压力为7.5MPa,管径D813mm。项目总投资为16610.94万元。

主要环境问题

施工期:施工期工程临时占地及施工活动对周边动植物和生态系统造成一定影响;施工机械设备冲洗、混凝土浇筑过程中产生的冲洗废水、汽车冲洗废水、试压废水及地表雨水径流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施工机械噪声对声环境影响;施工废料、施工弃土弃渣、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清管废渣等固废对环境影响。施工期开挖工程产生的水土流失的影响。

营运期: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在清管、管道检修及事故等情况下排放的过剩天然气;废水主要为天然气分输站管理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天然气放空火炬运行过程将产生较大的高速气流噪声;对生态环境影响主要为对原有土地类型的改变;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来自管线投入使用前以及事故检修后产生的清管垃圾以及工作人员的生活垃圾。

主要环保措施

(一)落实生态保护措施。进一步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安排施工布局,严格控制临时工程占地和施工范围,主体工程、临时用地施工前做好表土剥离和存放保护,用于后期生态修复。合理安排工期,尽量避开雨季施工。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的管段,应结合主要保护对象的保护要求和主管部门意见,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敏感区的保护。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及时做好影响区域的植被恢复工作。

(二)落实噪声污染防控措施。施工期应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开居民区的午、夜间休息时段,降低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限值。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淤泥渗水经过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试压废水需经排水口的过滤器处理后回用或外排,外排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施工材料运输、堆放过程应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措施,防止雨水冲刷及下渗。

(四)落实废气治理措施。施工场地周围应设置相应的围挡,并采取防尘覆盖、洒水抑尘等防尘措施。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五)落实固体废物治理措施。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应定点堆放收集、及时清运,禁止随意堆放或倾倒。

(六)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建立高效的环境事故应急管理机制,在项目投入运营前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完成备案,配备应急物资和****管理部门的联动。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相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25年8月22日—9月4日在**企业环境信息自主公开网,进行了第一次信息公告。

2025年11月6日—11月19日在**企业环境信息自主公开网进行了第二次信息公告,其间在海峡导报进行了两次登报公示,****政府、上兰村委、****政府、****政府、新楼村委、猴盾村委进行了现场公示。

2025年12月11日通过**企业环境信息自主公开网站进行了报批前公示,公开拟报批报告书全本及公众参与说明文本。

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下载链接:http://hjxxgs.cn/gongshi/1852.html

备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公开的主体,该链接为项目建设单位提供,公示维护工作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

一、公示时间:2025年2月9日—2025年2月13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3-****389 传真:0593-****177

电子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开发区闽东东路1号

邮 编:352100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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