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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821MA2W44M7X7 | 建设单位法人:盛长庆 |
| 宋磊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安****经济开发区十字园区经都三路18号(南门) |
| 年产高日晒色纺遮阳布、特宽幅油画布、荧光欧标色纺牛津布等11800万米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28-棉纺织及印染精加工;毛纺织及染整精加工;麻纺织及染整精加工;丝绢纺织及印染精加工;化纤织造及印染精加工;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1784-C1784-篷、帆布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园区经都三路18号(南门) |
| 经度:119.1366 纬度: 31.0055 | ****机关:******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11-18 |
| 郎环函〔2024〕10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1821MA2W44M7X7001P |
| 2021-12-2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8000 |
| 420 | 运营单位名称:**** |
| MA2W44M7-X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公司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顺****公司 |
| MA8PW9XU-9,MA2MQM6N-9 | 竣工时间:2025-10-01 |
| 2025-12-18 | 调试结束时间:2025-12-20 |
| 2026-01-0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2-03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ahscd.com/nd.jsp?fromColId=2 id=217#_np=2_511 |
| ****创业园1#、7#车间,实际建成年产高日晒色纺遮阳布200万米、特宽幅油画布220万米、荧光欧标色纺牛津布310万米的生产能力,已于2022年6月通过阶段性自主竣工环保验收。公司现嫁接**博冠****公司现有的4#、5#车间并租赁**鼎冠****公司现有的6#车间和办公楼,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为24064.4m2,其中4#车间建筑面积为6026.16m2,5#车间建筑面积为2122.66m2,6#车间建筑面积为5769.36m2。****创业园的一期工程整体搬迁,并建设二期工程(主要为喷水织机、涂层机等设备安装,不涉及生产车间土建) | 实际建设情况:迁建至环评设计地点,与环评一致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园区,拟投资12800万元,嫁接、租赁厂房,迁建一期工程并购置喷水织机、涂层机、定型机、水洗机、加弹机、低氮导热油炉等设备,配套喷淋塔、净化装置、污水处理设备等",迁建并建设二期工程后,形成年产高日晒色纺遮阳布、特宽幅油画布、荧光欧标色纺牛津布等10200万米的生产规模。 | 实际建设情况:本次为阶段性验收,****年产高日晒色纺遮阳布、特宽幅油画布、荧光欧标色纺牛津布等11800万米项目竣工验收范围为:高日晒色纺遮阳布2200万米、特宽幅油画布1550万米、荧光欧标色纺牛津布2150万米的生产及配套的储运、公用、环保等设施 |
| 现阶段仅建设50%产能设备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喷水织布、碱洗、四级逆流水洗、定型、压光、(仅高日晒色纺遮阳布进行调胶、涂覆、烘干工序)、卷切,导热油锅炉供热、溶剂回收 | 实际建设情况:取消碱洗,其他与环评一致 |
| 本项目一期工程未迁建前,原项目位于硖石产业园 1#和 7#车间,喷水织机使用的水为****处理站处理后回用水,因为硖石产业园内入驻企业从事的生产活动繁杂,废水种类和污染物种类较多,废水处理后的回用水水质不高,双鼎纺织在原项目建设时喷水织布后需要加液碱和去油乳化剂对织布表面进行深度清洗来保证织布产品质量和后端生产工艺顺利进行,本项目建成后,双鼎公司****处理站,喷水织机****处理站处理后回用水,生产产生的废水种类单一,污染物种类稳定,回用水水质较高,无需在喷水织布后用液碱和去油乳化剂进行深度清洗也可以保证织布表面质量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水:循环冷却废水、喷水织机废水进入本项目自建的 1 套废水预处理系统(预处理工艺为:格栅-隔油调节-混凝气浮-过滤,设计处理能力 80t/h)处理后,85%再回用于喷水织机用水,15%****处理站;预处理废水、清洗废水、活性炭脱附废水和废气喷淋塔废水经项目自建的 1 ****处理站(污水处理工艺为:调节-气浮-集水井-水解酸化池-好氧沉淀池,设计处理能力 600t/d)处理后,与经厂内化粪池沉淀后的生活污水一同****基地污水厂处理,尾水排入长溪 河。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预处理系统(预处理工艺为:格栅- 隔油调节- 混凝气浮- 过滤,设计处理能力80t/h),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工艺为:调节-气浮-集水井- 水解酸化池-好氧沉淀池,设计处理能力600t/d) 固废:新增废油渣作为危废交由有资质单位转移处置,物化污泥 作为一般固废收集后委托有处理能力的单位综合利用。 |
| 根据生产工艺变动,取消碱洗工序后,对环****处理站处理工艺也进行了调整,在废水预处理系统调节池增加了隔油段,污水处理站取消调节池酸析,仅进行废水水质水量均衡,变动后固废增加了少量废油渣作为危废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转移处置,原本作为危废处置的物化污泥在变动后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 年版)》中对于环境治理产生的废物描述,****处理站产生的物化污泥和生化污泥不是采用物理、化学、物理化学或者生物方法处理或者处置毒性或者感染性危险废物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可作为一般固废与生化污泥一同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综合利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 实际建设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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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109 | 0.606 | 0 | 0 | 0.109 | 0.109 | / |
| 0 | 0.3604 | 0.409 | 0 | 0 | 0.36 | 0.36 | / |
| 0 | 0.179 | 1.45 | 0 | 0 | 0.179 | 0.179 | / |
| 1 | 污水处理站 | 《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及其修改单中间接排放标****基地污水厂接管要求 | 满足环评设计标准 |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各项监测因子均满足《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及其修改单中间接排放标****基地污水厂接管要求; 生****处理站处理后各项监测因子均满足《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及其修改单中间接排放标****基地污水厂接管要求。 |
| 1 | 水喷淋+高压静电净化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排放标准要求、《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中的相关要求 | 满足环评设计要求 | 定型及危废暂存间废气中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排放标准要求,定型废气中颗粒物、SO2 、NOx排放满足《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中的相关要求 | |
| 2 | 1套三级循环水喷淋塔+1 套二级活性炭纤维吸附-脱附-溶剂回收+1 套二级活性炭纤维吸附装置 | 《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2-2008)表5中排放标准值要求 | 实际建设与环评设计阶段一致 | 调胶、涂覆、烘干废气中甲苯、DMF 、VOCs有组织排放满足《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2-2008)表5中排放标准值要求 | |
| 3 | 低氮燃烧装置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 实际建设与环评设计阶段一致 | 天然气导热油炉燃烧废气中SO2 、颗粒物、烟气黑度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氮氧化物排放满足《2020年**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皖大气办【2020】2号)中的相关要求 | |
| 4 | 生物喷淋+生物除臭+活性炭吸附装置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排放标准值 | 实际建设与环评设计阶段一致 | 污水处理站H2S、NH3、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排放标准值 | |
| 5 |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排放标准要求 | 实际建设与环评设计阶段一致 | 危废暂存间废气中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排放标准要求 |
| 1 | 隔音厂房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表1的3类功能区排放限值 | 实际建设与环评设计阶段一致 | 验收监测两日项目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表1的3类功能区排放限值要求 |
| 1 | 本项目危险固废主要为废导热油、废胶桶、废油桶、废活性炭、废油液、DMF 废液、甲苯有机废液(甲苯回收装置甲苯与水接****处理站物化处理系统产生的物化污泥。 | 废导热油、废胶桶、废油桶、废活性炭、废油液、甲苯有机废液(甲苯回收装置甲苯与水接****处理站物化处理系统产生的物化污泥交由******公司处置,DMF 废液交由****公司处置。 |
| 1 | 根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需要设置1座容积为300m3的事故应急池。 | ****已按照要求已设置了事故应急池。 | |
| 2 | 开展应急预案编制工作 | 本次技改项目完成后,****组织开展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修订后环境风险等级为一般风险,2025年10月25****生态环境局分局备案,备案编号341821-2025-100-L。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了必要的应急物资和应急报警装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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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