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10日—2026年2月11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176****9069
通讯地址:****环境局**分局环评科(陵州西路4452****中心)
邮编:253500
|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 1 | **** | ****年生产10000套车架及配件项目 | **省**市**区临齐街道京渤国际路港产业园37、38号 | ******公司 | 该项目占地面积6000平方米,总投资2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 1.大气环境影响:本项目废气污染物主要为VOCs、二甲苯、颗粒物。 (1)有组织废气:项目下料、焊接、打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收集,引入1套1#布袋除尘系统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腻子打磨工序在密闭的打磨房内进行,经负压收集,引入1套2#布袋除尘系统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刮腻子、喷漆、晾干工序产生的颗粒物、VOCs、二甲苯经负压收集,引入1套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限值;VOCs、二甲苯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中“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C37)”排放限值标准。 (2)无组织废气:本项目未被收集的废气于厂界无组织排放。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厂界浓度控制限值标准;厂界VOCs、二甲苯排放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 3 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标准; 厂区VOCs排放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 厂区内 VOCs 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 2.水环境影响: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废水产生环节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3.噪声环境影响:本项目的噪声主要为喷漆房、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厂房隔声、基础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进行降噪。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功能区标准。 4.固废影响: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为金属下脚料及铁屑、焊渣、废焊丝包装物、1#布袋除尘系统收集的粉尘,一般固废经收集后外售。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废腻子包装物、2#布袋除尘系统收集的粉尘、漆渣、废油漆桶、废干式过滤器滤芯、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液压油、废催化剂、空机油桶、空液压油桶、废切削液、空切削液桶,其中空机油桶、空液压油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由厂家进行回收,其他危险废物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一般固废执行《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标准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要求。 | |
| 2 | ******公司 | ******公司年产850吨水土保护毯项目 | **省**市**区边临镇德尔利产业园南500米路东 | ******公司 | 该项目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 | 1.大气环境影响:本项目废气污染物主要为VOCs、臭气浓度、颗粒物。 (1)有组织废气:项目熔融挤出、冷却成型工序产生的VOCs、臭气浓度经收集,引入1套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VOCs排放浓度和速率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其他行业Ⅱ时段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标准。 (2)无组织废气:本项目未被收集的废气于厂界无组织排放。厂界VOCs排放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中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厂区内VOCs排放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表A.1标准。厂界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厂界浓度控制限值。 2.水环境影响: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废水产生环节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3.噪声环境影响:本项目的噪声主要为注塑机、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厂房隔声、基础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进行降噪。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中3类标准。 4.固废影响: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为废包装物、边角料及不合格品,一般固废经收集后外售。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废活性炭、废过滤棉、空润滑油桶,危险废物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一般固废执行《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标准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要求。 | |
| 3 | ****公司 | ****公司扩建年产1000套家具项目 | 山****经济开发区马颊河路与福兴街交叉口南250米路西,西格玛B****工业园院内 | ******公司 | 该项目占地面积3410平方米,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 1.大气环境影响:本项目废气污染物主要为VOCs、颗粒物、二甲苯。 (1)有组织废气:项目木材加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经两套现有的脉冲除尘装置处理后,分别通过现有的2根15m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拼板、冷压工序产生的VOCs、甲苯+二甲苯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引入1套现有的“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现有15m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喷漆、晾干工序产生的VOCs、二甲苯、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引入1套“水帘+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打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收集,引入一套打磨除尘柜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颗粒物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排放浓度执行**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中表1中“重点控制区”标准;VOCs、二甲苯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3部分:家具制造业》 (DB37/2801.3-2017)表1中II时段排放限值要求。 (2)无组织废气:本项目未被收集的废气于厂界无组织排放。厂界VOCs、二甲苯排放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3部分:家具制造业》(DB37/2801.3-2017)表3中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厂区内VOCs排放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表A.1标准;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厂界浓度控制限值。 2.水环境影响:本项目水帘用水循环利用,定期清捞漆渣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光大****公司二厂处理。本项目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光大****公司二厂进水水质要求。 3.噪声环境影响:本项目的噪声主要为喷漆房、打磨设备及风机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选用厂房隔声、基础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进行降噪。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功能区标准。 4.固废影响: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为木材下脚料、木屑、脉冲除尘器收集粉尘,一般固废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产生的危险废物为漆渣、废胶桶、废包装桶、废砂纸、废机油、废机油桶、打磨除尘柜收集粉尘、废干式过滤器、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危险废物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一般固废执行《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标准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