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局:
你局《关于申请验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湘昆古戏台——大溪骆氏宗祠古戏台、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昆曲戏台——愁下侯氏宗祠古戏台、木家塘古民居、榜眼第(夏寿田故居)保护修缮工程的请示》(郴文物报〔2024〕27号)收悉。2025年12月27日,我局组织对榜眼第(夏寿田故居)保护修缮工程进行了现场竣工验收。意见如下:
一、竣工验收结论
合格。
二、存在的问题
(一)工程程序管理
1.未全面对照我局批复意见进行修改后形成实施版方案。
2.缺少初步验收意见表和整改回复。
3.必要的工程洽商与设计变更,未履行相应的手续和相应的记录。
(二)工程质量效果
1.天井和地面补配青石板机械加工手法明显,部分勾缝脱落,天井石板水泥灰应剔除。
2.三合土地面局部开裂、起灰。
3.后檐墙局部(窗洞位置)墙体有轻微不规则裂缝。
4.包梁木板应改为通长,且用竹钉固定。
5.建筑西侧排水沟未修整、疏浚。
6.架设在建筑后檐墙的弱电线缆宜另行架设。
7.冰裂纹隔扇窗未按卯榫结构制作,且开启欠顺畅。
8.修缮过道小门楼。
9.吊顶压条不合规。
(三)工程档案资料
1.工程档案资料欠规范。
2.施工、监理日志资料过于简单,签名为电子签名粘贴。
三、整改要求
(一)请你局组织督导榜眼第(夏寿田故居)保护修缮工程的项目业主单位及相应保护管理机构,对照存在的问题,逐项整改到位,之后按照竣工验收资料要求补齐补正全套资料,特别是整改报告应有前后对比照片和文字说明及有关方签章,并于合理期限内将全面的落实情况经你局审核把关后书面报我局,同时应切实长期做好榜眼第(夏寿田故居)的保护管理。竣工验收资料由业主单位作为文物保护单位“四有”档案的工程档案存档。
(二)所有工程资料的签名必须手书,加盖的公章为单位公章。
(三)以上竣工验收意见由你局负责督导落实,落实情况与你市该县往后年度相关文物保护工程立项计划审批、项目资金计划安排等直接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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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