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永宁县李俊镇王团村新建拱棚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审批
宁夏-银川-永宁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0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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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永**李俊镇王团村**拱棚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永审服(批)发〔2026〕49号
时间:2026-02-09

****政府:

你单位《李俊镇关于审批永**李俊镇王团村**拱棚项目初步设计的函》及相关资料已收悉,根据《****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精神、2026年2月5****政府专题会议精神及相关要件资料,同意该项目开展前期工作,但在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筹措方案前,不得实施。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

项目代码为:****。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为进一步完善王团村农业基础设施,优化农业种植结构和农产品结构,带动乡村**,增加农民收入,原则同意建设永**李俊镇王团村**拱棚项目。

三、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永**李俊镇王团村二组。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占地42.55亩,主要**拱棚14栋,总建筑面积17696m2,配套供水、供电设施及室外给水、电气、道路等附属工程。

1.拱棚。建设拱棚14栋,其中76m*16m拱棚12栋,每栋建筑面积1216m2;94m*16m拱棚1栋,建筑面积1504m2;100m*16m拱棚1栋,建筑面积1600m2。拱棚屋脊处高度4.5m,山墙采用岩棉保温板,屋面骨架采用桁架式,桁架间距为1000mm,四周采用钢筋混凝土梁式基础,设置8道窜管、7层防水棉被、高透光12丝三防P0膜,设计2套棉被卷帘系统、上下风口电动卷膜系统各2套、2.0m×2.0m门1套,配套供电、供水设施等。

2.外网电气工程。主要安装200kVA变压器1台,栽设电线杆8个,安装低压杆表箱8个、单体控制箱14个,敷设高压架空电缆200m、低压架空电缆150m、低压架空电缆至低压杆表箱电缆80m、低压杆表箱至单体控制箱电缆350m,电缆套管350m,电缆沟土方231m3等。

3.外网给水工程。砌护0.4米U型渠211m,0.6米U型渠182m,新增畦田口28座、过路管涵16处、节制闸3座等。

4.道路工程。园区道路进行砂石硬化2208m2,安装混凝土道牙1234m、生产桥1座、管涵3座,沟道砌护200m,土方回填压实800m3,原有桥涵拆除外运1座,原有围栏移位35m等。

五、工期安排

项目建设期为2026年3月至2026年6月。

六、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为524.8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75.77万元,其他费用33.76万元,预备费用15.29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财政衔接资金400万元,县财政配套资金100万元,村自筹资金24.82万元。资金筹措不到位不得开工建设,坚决不能因项目****政府隐性债务。

七、招投标

项目土建、安装严格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华人民******委员会令第16号)《**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人民政府令第103号)规定执行。

八、项目管理

项目建设应严格按照批复的规模、内容、标准实施,不得随意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改变设计方案,项目建设中的有关节能、土地保护、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内容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待土地手续完善后,方可开工建设。同时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项目“五制”组织管理,并加强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要严格保证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请据此批复尽快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及相关建设手续,争取早日开工建设。

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开工后、竣工验收后,按照规定通过**回族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及时报备或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管平台等系统共享项目建设动态进度信息。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综合概算表

****

2026年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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