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
你单位《李俊镇关于审批永**李俊镇王团村**拱棚项目初步设计的函》及相关资料已收悉,根据《****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精神、2026年2月5****政府专题会议精神及相关要件资料,同意该项目开展前期工作,但在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筹措方案前,不得实施。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
项目代码为:****。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为进一步完善王团村农业基础设施,优化农业种植结构和农产品结构,带动乡村**,增加农民收入,原则同意建设永**李俊镇王团村**拱棚项目。
三、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永**李俊镇王团村二组。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占地42.55亩,主要**拱棚14栋,总建筑面积17696m2,配套供水、供电设施及室外给水、电气、道路等附属工程。
1.拱棚。建设拱棚14栋,其中76m*16m拱棚12栋,每栋建筑面积1216m2;94m*16m拱棚1栋,建筑面积1504m2;100m*16m拱棚1栋,建筑面积1600m2。拱棚屋脊处高度4.5m,山墙采用岩棉保温板,屋面骨架采用桁架式,桁架间距为1000mm,四周采用钢筋混凝土梁式基础,设置8道窜管、7层防水棉被、高透光12丝三防P0膜,设计2套棉被卷帘系统、上下风口电动卷膜系统各2套、2.0m×2.0m门1套,配套供电、供水设施等。
2.外网电气工程。主要安装200kVA变压器1台,栽设电线杆8个,安装低压杆表箱8个、单体控制箱14个,敷设高压架空电缆200m、低压架空电缆150m、低压架空电缆至低压杆表箱电缆80m、低压杆表箱至单体控制箱电缆350m,电缆套管350m,电缆沟土方231m3等。
3.外网给水工程。砌护0.4米U型渠211m,0.6米U型渠182m,新增畦田口28座、过路管涵16处、节制闸3座等。
4.道路工程。园区道路进行砂石硬化2208m2,安装混凝土道牙1234m、生产桥1座、管涵3座,沟道砌护200m,土方回填压实800m3,原有桥涵拆除外运1座,原有围栏移位35m等。
五、工期安排
项目建设期为2026年3月至2026年6月。
六、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为524.8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75.77万元,其他费用33.76万元,预备费用15.29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财政衔接资金400万元,县财政配套资金100万元,村自筹资金24.82万元。资金筹措不到位不得开工建设,坚决不能因项目****政府隐性债务。
七、招投标
项目土建、安装严格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华人民******委员会令第16号)《**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人民政府令第103号)规定执行。
八、项目管理
项目建设应严格按照批复的规模、内容、标准实施,不得随意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改变设计方案,项目建设中的有关节能、土地保护、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内容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待土地手续完善后,方可开工建设。同时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项目“五制”组织管理,并加强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要严格保证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请据此批复尽快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及相关建设手续,争取早日开工建设。
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开工后、竣工验收后,按照规定通过**回族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及时报备或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管平台等系统共享项目建设动态进度信息。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综合概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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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