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
你单位《关于审批的函》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2026年1月24****政府专题会议精神及相关要件资料,同意该项目开展前期工作,但在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筹措方案前,不得实施。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
项目代码为:****。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为进一步改善李俊镇雷台村村庄人居环境,为当地创造更多的经济收益和就业机会,有效提升周边群众收入,发挥以工代赈**政策效益,原则同意建设永**李俊镇雷台村2026年特色旅居等乡村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
三、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永**李俊镇雷台村。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
1.道路硬化改造提升工程。拆除原有面包砖11380m2、破损混凝土路750m2、混凝土道牙975m、花岗岩道牙1290m,移除绿化1320m2;**沥青路面3950m2、沥青罩面2421m2、面包砖铺装6161m2、混凝土硬化路4883m2、****广场3300m2、混凝土道牙975m、花岗岩道牙2065m、花岗岩树池115套,更换球墨铸铁井盖及混凝土井圈38套、球墨铸铁雨水篦子15套。
2.污水治理改造提升工程。**De75压力排污管354m、钢筋混凝土闸槽井1座、****泵站1座,拆除现状混凝土道路1780m2,**混凝土路1860m2。
五、工期安排
项目计划2026年开工,工期5个月。
六、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为562.6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11.94万元,其他费用34.31万元,预备费用16.39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450万元(其中群众务工劳务报酬194.66万元,公益性岗位劳务报酬8.05万元,占中央资金比例高于40%,预计带动周边就业人口137人),剩余112.64万元由县级配套。资金筹措不到位不得开工建设,坚决不能因项目****政府隐性债务。
七、招投标
项目施工等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回族自治区以工代赈管理实施细则》《**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人民政府令第103号)规定执行,依法不进行招标的以工代赈项目,****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采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等方式采购,同时要建立完善村民参与决策监督和建设主体责任追究机制,确保项目实施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防止暗箱操作、利益输送等情况发生。
八、项目管理
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回族自治区以工代赈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严格把握资金适用范围,落实劳务报酬发放标准,发放劳务报酬总额占中央资金比例应达到30%以上;必须就近招用本村低收入农民参与项目建设,能用人工不用机械,能用当地老百姓不用专业队伍;严格执行以工代赈项目信息公示公告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项目实施全过程****改革局的监督指导。
项目建设请严格按照批复的规模、内容、标准实施,不得随意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改变设计方案,项目建设中的有关节能、土地保护、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内容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同时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项目“四制”组织管理,并加强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要严格保证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并据此批复尽快办理相关建设手续,争取早日开工建设。
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开工后、竣工验收后,按照规定通过**回族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及时报备或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管平台等系统共享项目建设动态进度信息。
附件:综合概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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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