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2月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审批
辽宁-阜新-阜新蒙古族自治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0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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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2026年2月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日期: 2026-02-0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2026年2月9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文件

1

****年产600吨农药原药及副产生产项目

**县

****

**绿****公司

本项目位于**市阜****开发区****内,利用现有西厂区四车间建设年产吡唑醚菌酯(代号ZM)600t生产线一条;对六车间现有1800t/aWZ-1中间体生产线进行扩能改造,新增3700t/aWZ-1中间体生产能力。项目生产的WZ-1中间体全部为自行使用,不外售,项目建设不引起后续工序变化,不增加WZ-4产品最终产能。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环保投资142万元人民币。

(一)加强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严格落实施工期的扬尘、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保证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要求企业根据设备配备情况和环保设施的处理能力,合理安排车间生产,确保排放污染物均能得到有效处理,达标排放。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有组织废气:工艺废气等有组织排放废气,要求合理控制生产工艺及参数,同意采用《报告书》提出的处理工艺,最大程度降低大气污染物产生量及排放量。工艺废气等有组织废气排放分别执行《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表1中相应污染物的排放浓度限值。

2、无组织废气:要求加强生产管理,严格对无组织排放源的监控,及时检查储罐阀门、管理衔接点和规范物料转移,防止跑冒滴漏,减少无组织排放废气产生,同时落实无组织废气收集措施,对无组织废气进行收集和处理后排放,确保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无组织排放标准分别执行《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标准中相应污染物的排放浓度限值。

3、项目用热以及生产****开发区集中热源供给,严禁建设燃煤设施。

(四)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各类污(废)水的收集和处理,****处理站运行参数,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确保正常运行,保证污水处理达标。要求设置足够容积的事故废水收集池,收集事故状态下的厂区废水,严禁废水超标排放和私设暗管外排。排放的****处理厂的纳管标准,未纳入纳管标准的污染物需按照相应排放标准执行。

严格防控地下水污染。污废水的输送管道、污废水储存设备及处理构筑物等环境风险区域必须严格落实防腐、防渗措施。结合厂区平面布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开展地下水环境长期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防控地下水污染。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置处理,实现“**化、减量化、无害化”。危险废物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库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副产品管理要求:项目产生的副产品外售前应按照《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25)、《固体废物再生利用污染防治技术导则》(HJ1091-2020)等标准导则要求开展属性鉴别工作,在满足副产品的相关属性鉴别要求及相关产品质量标准要求后可作为副产品用于工业用途。副产品出售前按照标准要求进行出厂检验,建设单位应建立副产品管理台账和跟踪监测机制,确保副产品从产生到销售的全过程可追溯。

(六)落实环境监测措施,你单位须按照国家污染源管理相关要求规范设置排污口及标识。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进行监测,需安装自动监测设备的应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

(七)本项目应按照“企业自救、属地为主、分级响应、区域联动”的原则,针对本项目制定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分解责任具体落实到负责人,并实现与企业现有环境应急预案、相关部门和各地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有效衔接。建立应急队伍,配备相应的应急装备。严格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健全企业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重点环保设施进行设计,并定期做好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

2次网站公示、2次报纸公示、1次张贴公告均未收到反对意见。


2

**孚****公司二期项目

**县

**孚****公司

**万峰凯**全环境****公司

本项目位于**市阜****开发区**孚****公司内,本项目为改造项目,改造内容为:生产车间1(甲类)部分区域工艺装置设计(不含建筑本体)、生产车间2(甲类)生产装置改造(不含建筑本体)、生产车间3(甲类)生产装置改造(不含建筑本体)、易制爆库(甲类)拆除,甲三甲四库(甲类)**、库房一(甲类)分区改造、库房二(乙类)部分拆除及物料分布,库房三(乙类)物料分布(不含建筑本体)、罐区改造。改扩建年产2100吨医药中间体,包含噻二唑800吨/年、三氟溴丁烯225吨/年、氯唑沙宗中间体60吨/年、3-氟-2-甲基苯胺200吨/年、N,O-双(三甲基硅基)乙酰胺400吨/年、7-氯-2-氧代庚酸乙酯50吨/年、N,O-双(三甲基硅基)三氟乙酰胺100吨/年、异丙基氯化镁四氢呋喃溶液200吨/年、甲基环丙烷甲酸乙酯50吨/年、2-羟基查耳酮15吨/年。本项目建设后,现有项目丙基磷酸酐、4-甲氧基苯甲醛、吲哚-2-甲酸、3,5-二甲基哌啶产品、叔丁基氯化镁产品停产,不再生产,保留N-甲基环己胺200吨/年、四甲基乙二胺200吨/年产品。项目总投资5404.79万元,环保投资155万元人民币。

(一)加强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严格落实施工期的扬尘、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保证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要求企业根据设备配备情况和环保设施的处理能力,合理安排车间生产,确保排放污染物均能得到有效处理,达标排放。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有组织废气:工艺废气等有组织排放废气,要求合理控制生产工艺及参数,同意采用《报告书》提出的处理工艺,最大程度降低大气污染物产生量及排放量。工艺废气等有组织废气排放分别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中表2特别排放限值和表3排放限值、《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中表5排放限值、《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标准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

中相应污染物的排放浓度限值。

2、无组织废气:要求加强生产管理,严格对无组织排放源的监控,及时检查储罐阀门、管理衔接点和规范物料转移,防止跑冒滴漏,减少无组织排放废气产生,同时落实无组织废气收集措施,对无组织废气进行收集和处理后排放,确保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无组织排放标准分别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标准中相应污染物的排放浓度限值。

3、项目用热以及生产****开发区集中热源供给,严禁建设燃煤设施。

(四)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各类污(废)水的收集和处理,****处理站运行参数,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确保正常运行,保证污水处理达标。要求设置足够容积的事故废水收集池,收集事故状态下的厂区废水,严禁废水超标排放和私设暗管外排。排放的****处理厂的纳管标准,未纳入纳管标准的污染物需按照相应排放标准执行。

严格防控地下水污染。污废水的输送管道、污废水储存设备及处理构筑物等环境风险区域必须严格落实防腐、防渗措施。结合厂区平面布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开展地下水环境长期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防控地下水污染。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置处理,实现“**化、减量化、无害化”。危险废物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库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副产品管理要求:项目产生的副产品外售前应按照《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25)、《固体废物再生利用污染防治技术导则》(HJ1091-2020)等标准导则要求开展属性鉴别工作,在满足副产品的相关属性鉴别要求及相关产品质量标准要求后可作为副产品使用。副产品出售前按照标准要求进行出厂检验,建设单位应建立副产品管理台账和跟踪监测机制,确保副产品从产生到销售的全过程可追溯。

(六)落实环境监测措施,你单位须按照国家污染源管理相关要求规范设置排污口及标识。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进行监测,需安装自动监测设备的应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

(七)本项目应按照“企业自救、属地为主、分级响应、区域联动”的原则,针对本项目制定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分解责任具体落实到负责人,并实现与企业现有环境应急预案、相关部门和各地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有效衔接。建立应急队伍,配备相应的应急装备。严格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健全企业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重点环保设施进行设计,并定期做好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

2次网站公示、2次报纸公示、1次张贴公告均未收到反对意见。


3

****公司年产260吨高性能含氟材料中间体项目

**县

****公司

**万峰凯**全环境****公司

本项目位于**市阜****开发区****公司现有厂区内,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包括生产车间3、生产车间4、盐水池、动力站扩建,**年产260吨高性能含氟材料中间体项目产品生产线1条及配套公辅设施,购置生产主要设备约58台(套)。本项目年产产品全氟丁基磺酰氟160吨,全氟三丁胺100吨。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10万元。

(一)加强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严格落实施工期的扬尘、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保证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要求企业根据设备配备情况和环保设施的处理能力,合理安排车间生产,确保排放污染物均能得到有效处理,达标排放。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有组织废气:工艺废气等有组织排放废气,要求合理控制生产工艺及参数,同意采用《报告书》提出的处理工艺,最大程度降低大气污染物产生量及排放量。工艺废气等有组织废气DA003排气筒中TVOC(非甲烷总烃计)、硫化氢、氨排放浓度满足《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中表1标准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标准中严格限值;臭气浓度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标准。DA002和DA005排气筒中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标准和臭气浓度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中的限值。

2、无组织废气:要求加强生产管理,严格对无组织排放源的监控,及时检查储罐阀门、管理衔接点和规范物料转移,防止跑冒滴漏,减少无组织排放废气产生,同时落实无组织废气收集措施,对无组织废气进行收集和处理后排放,确保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无组织排放标准分别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标准中相应污染物的排放浓度限值。

3、项目用热以及生产****开发区集中热源供给,严禁建设燃煤设施。

(四)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各类污(废)水的收集和处理,****处理站运行参数,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确保正常运行,保证污水处理达标。要求设置足够容积的事故废水收集池,收集事故状态下的厂区废水,严禁废水超标排放和私设暗管外排。排放的****处理厂的纳管标准,未纳入纳管标准的污染物需按照相应排放标准执行。

严格防控地下水污染。污废水的输送管道、污废水储存设备及处理构筑物等环境风险区域必须严格落实防腐、防渗措施。结合厂区平面布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开展地下水环境长期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防控地下水污染。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置处理,实现“**化、减量化、无害化”。危险废物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库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副产品管理要求:项目产生的副产品外售前应按照《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25)、《固体废物再生利用污染防治技术导则》(HJ1091-2020)等标准导则要求开展属性鉴别工作,在满足副产品的相关属性鉴别要求及相关产品质量标准要求后可作为副产品使用。副产品出售前按照标准要求进行出厂检验,建设单位应建立副产品管理台账和跟踪监测机制,确保副产品从产生到销售的全过程可追溯。

(六)落实环境监测措施,你单位须按照国家污染源管理相关要求规范设置排污口及标识。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进行监测,需安装自动监测设备的应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

(七)本项目应按照“企业自救、属地为主、分级响应、区域联动”的原则,针对本项目制定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分解责任具体落实到负责人,并实现与企业现有环境应急预案、相关部门和各地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有效衔接。建立应急队伍,配备相应的应急装备。严格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健全企业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重点环保设施进行设计,并定期做好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

2次网站公示、2次报纸公示、1次张贴公告均未收到反对意见。


二、公示期限:2026年2月9日-2026年2月13日

三、联系电话:0418-****590****生态环境局)

四、传真:0418-****537

五、通讯地址:**省**市细****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

邮编:123000

六、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次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若有相关支持性文件,请在本栏注明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