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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单位电梯维保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履约情况,现就该项目合同解除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我单位采购的维保单位为绵****公司,双方于2025年12月签订《电梯维保服务采购合同》,约定由乙方为甲方20部电梯提供维保服务,合同履行期限为3年。
二、合同解除原因
合同履行期间,甲方经日常监督及专项核查发现,乙方存在严重虚假维保行为,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国民法典》及双方合同约定,未履行维保安全责任,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且对电梯使用人员人身安全构成威胁。
三、合同解除依据及结果
依据双方签订的《电梯维保服务采购合同》相关条款、《****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我单位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正式解除与乙方签订的该项目维保合同,双方基于该合同的全部权利义务终止。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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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