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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局:
你局《关于申请验收省级****书院保护修缮工程的请示》(郴文物报〔2024〕28号)收悉。2025年1月7日,****书院保护修缮工程进行了现场竣工验收。意见如下:
一、竣工验收结论
合格。
二、存在的问题
(一)工程程序管理
1.未全面对照我局批复意见进行修改后形成实施版方案。
2.必要的工程洽商与设计变更,未履行相应的手续。
(二)工程质量效果
1.三合土地面局部开裂。
2.外墙面勾缝不够顺直;酥碱砖面修复效果不佳。
3.一进前檐排水沟积水;西北侧排水沟未做。
(三)工程档案资料
1.工程档案资料欠规范。
2.施工、监理日志资料过于简单。
三、整改要求
(一)请****书院保护修缮工程的项目业主单位及相应保护管理机构,对照存在的问题,逐项整改到位,之后按照竣工验收资料要求补齐补正全套资料,特别是整改报告应有前后对比照片和文字说明及有关方签章,并于合理期限内将全面的落实情况经你局审核把关后书面报我局,同时应****书院的保护管理。竣工验收资料由业主单位作为文物保护单位“四有”档案的工程档案存档。
(二)所有工程资料的签名必须手书,加盖的公章为单位公章。
(三)以上竣工验收意见由你局负责督导落实,落实情况与你市该县往后年度相关文物保护工程立项计划审批、项目资金计划安排等直接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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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