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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局:
你局《关于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闵氏宗祠修缮工程进行竣工验收的请示》(岳文旅广〔2025〕64号)收悉。2025年12月25日,我局组织对闵氏宗祠修缮工程进行了现场竣工验收。意见如下:
一、竣工验收结论
合格。
二、存在的问题
(一)工程程序管理
1.未全面对照我局批复意见修改形成实施版方案,缺市级文物行政部门的复核文件。
2.对初步验收中指出的问题,未全面整改。
3.必要的工程洽商与设计变更,未履行相应的手续。
(二)工程质量效果
1.补配更换石质材料机械加工痕迹明显,未落实初步验收的整改意见。
2.三合土地面局部起灰和墙砖酥碱,未达到设计要求。
3.崇本堂后檐下出大于上出,排水明沟深度不足;庭院排水做法不符合传统形制。
(三)工程档案资料
1.工程档案资料欠规范和完整。
2.施工、监理日志资料过于简单,且有签字漏签现象。
3.竣工图未加盖竣工图章和签字。
三、整改要求
(一)请你局组织督导闵氏宗祠修缮工程的项目业主单位及相应保护管理机构,对照存在的问题,逐项整改到位,之后按照竣工验收资料要求补齐补正全套资料,特别是整改报告应有前后对比照片和文字说明及有关方签章,并于合理期限内将全面的落实情况经你局审核把关后书面报我局,同时应切实长期做好闵氏宗祠的保护管理。竣工验收资料由业主单位作为文物保护单位“四有”档案的工程档案存档。
(二)所有工程资料的签名必须手书,加盖的公章为单位公章。
(三)以上竣工验收意见由你局负责督导落实,落实情况与你市该县往后年度相关文物保护工程立项计划审批、项目资金计划安排等直接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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