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七圩港流域水生生物栖息地整改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江苏-泰州-泰兴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0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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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分 类 项目公示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2026-02-09
文 号 时 效

拟对七圩港流域水生生物栖息地整改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2-09 16:55

建设地点:**市虹桥镇域内

建设单位:****

基本情况:为进一步减少****长江天星洲省级湿地公园附近人类干扰、提升七圩港****断面水质、恢复生物多样性,****拟投资299.22万元针对七圩港流域****长江天星洲省级湿地公园附近水生生物栖息地人类活动影响问题,充分利用现有的自然条件和基础设施,聚焦生境质量改善、生态功能提升、硬质化区域生态改造、固体废物清理与人类活动残留整治,针对性提出分类整改措施,建设七圩港流域水生生物栖息地整改工程项目。

公示情况:2月2日至2月6日进行受理公示,公示期满后未收到任何意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来自施工废水。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公厕,不设置临时化粪池。施工废水主要来自清淤工程废水。排泥场泥浆水经过一定时间的自然沉降后,大部分泥浆将沉淀,沉淀后的表层水通过退水口排出至周边支流,流入周边受纳水体。营运期无废水产生。

2.废气 本项目施工废气主要有施工扬尘、清淤恶臭以及施工车辆尾气,要求施工单位在拆除区域增加喷雾抑尘处理,24h持续抑尘,减缓无组织粉尘对周边大气环境的瞬时影响。采用密闭运输,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方式减轻臭气对周围居民的影响。营运期无废气产生。

3.噪声 本项目施工期施工机械运行噪声值为80~95dB(A),经相应的减振、隔声措施后,噪声可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标准要求。营运期无噪声产生。

4.固废 本项目施工期弃渣主要来自清表弃土及疏浚淤泥,剩余弃方量运至排泥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可放入附近村落已有的垃圾收集点,由环****处理场进行卫生填埋。营运期无固废产生。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9日至2026年2月13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23-****0151

地址:**市**东路,市数据局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225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