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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局:
你局《关于申请验收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欧阳厚均故居一期修缮工程的请示》(郴文物报〔2024〕33号)收悉。2025年12月27日,我局组织对卢古祠保护修缮工程进行了现场竣工验收。意见如下:
一、竣工验收结论
合格。
二、存在的问题
(一)工程程序管理
1.工程程序管理不够严谨,地方将修缮工程擅自分期实施。
2.未全面对照我局批复意见进行修改后形成实施版方案。
(二)工程质量效果
1.室内地面普遍潮湿,三合土地面局部开裂、酥碱、发霉。
2.油漆局部起壳、脱落。
3.建筑排水暗沟与周边排水沟均有排水不畅和淤塞隐患。
4.故居前坪在水泥砂浆垫层上铺墁机制砖,抬高地面的同时对故居排水造成破坏,且未履行审批程序。
(三)工程档案资料
1.工程档案资料欠规范和完整。
2.施工与监理日志大量内容雷同,且监理日志全为。
3.缺少必要的工程洽商资料,**路**墙的修缮不在本期修缮范围。
4.厘清分期工程范围,补充分期的决策资料。
三、整改要求
(一)请你局组织督导欧阳厚均故居一期修缮工程的项目业主单位及相应保护管理机构,对照存在的问题,逐项整改到位,之后按照竣工验收资料要求补齐补正全套资料,特别是整改报告应有前后对比照片和文字说明及有关方签章,并于合理期限内将全面的落实情况经你局审核把关后书面报我局,同时应切实长期做好欧阳厚均故居的保护管理。竣工验收资料由业主单位作为文物保护单位“四有”档案的工程档案存档。
(二)所有工程资料的签名必须手书,加盖的公章为单位公章。
(三)在该故居二期修缮工程施工实施中,应切实避免上述存在问题再次出现。
(四)以上竣工验收意见由你局负责督导落实,落实情况与你市该县往后年度相关文物保护工程立项计划审批、项目资金计划安排等直接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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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