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市2026年春季自主就业退役军人适应性(就业创业能力)培训工作,我局拟通过遴选确定**市2026年春季自主就业退役军人适应性(就业创业能力)培训承办机构。现就征集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参与遴选,公告如下:
一、遴选事项
(一)遴选内容:遴选**市2026年春季自主就业退役军人适应性(就业创业能力)培训承办机构1家,承办全市2026年春季自主就业退役军人适应性(就业创业能力)培训任务。
(二)培训要求:按照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53号)文件要求,实施即退即训,面向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开展适应性培训,帮助其尽快转变角色、融入社会。培训工作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返乡报到后及时组织实施,培训时长不少于80学时(线下集中授课20学时,线上自主学习60学时)。增强培训实效,适应性培训要强化思想政治引领,面向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开展安全保密教育,树牢组织纪律意识;宣讲退役政策,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心理调适,促进角色转换;实施职业指导,分析就业创业形势,引导合理就业预期;组织人才测评,提供就业推荐、职业培训项目推介。采用“互联网+培训”等多种教学手段,灵活安排教学,定期开展培训评估,确保教学效果。
集中培训地点**市主**内,可以进行封闭式管理,参观地点由入选培训机构与主办方协商确定。
(三)培训预算:参照《****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怀财行〔2018〕22号)有关规定,除师资费外,培训费实行分类综合定额标准,分项核定、总额控制,各项费用之间可适当调剂使用。培训费按照市内320元/人/天综合定额。综合定额标准是培训费用开支的上限。入选培训机构应在综合定额标准以内结算报销。预计培训人数300人(以实际参训人数为准),培训天数为3天(含报到及返程时间),报到和返程时间累计不得超过1天。师资费在综合定额标准外单独核算。
二、参选培训机构资格条件
(一)参选培训机构须资质过硬、声誉良好,经营业务范围需包含教育培训相关业务,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参加本次遴选的培训机构,须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
三、遴选文件领取时间和地点
(一)领取时间:2026年2月9日至2026年2月13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时间)。
(二)领取地点:****5楼510室。
有意参加遴选的,请在公告期内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参与报名,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遴选时间和地点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2月13日17:00。加急标书代写
(二)遴选地点:****5楼会议室。
五、采购人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
(二)采购人地址:**省**市鹤****街道德善路568号。
(三)采购人联系人:王浩。
(四)采购人联系方式:0745-****266、189****8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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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