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市区玉桥B区18-9-11号门店1年租赁经营权项目(G26057-5)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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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申请与承诺

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租赁申请书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交易所、意向承租方造成损失的,以本项目设定的交易保证金同等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标的名称**区玉桥B区18-9-11号门店1年租赁经营权项目(G26057-5) 租赁底价1.8万元/年 挂牌开始日期2026-02-09 挂牌截至日期2026-02-27 出租方情况 出租方名称**** 所在地区**省 - **市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9621051 招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租赁期限1年 是否存在定价依据是 定价依据评估 租赁面积说明


租金调整方式不涉及 是否有免租金装潢期否 租赁用途商业 目前状态空置 交易服务费付费主体双方各付 其他招租条件

(一)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交易保证金到****交易所****公司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到达公告指定账户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二)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认为最终承租方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三)其他事项见《租赁合同》(样本)。

承租资格条件

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重大事项披露

1、出租标的按现状(闲置)招租,承租方对标的的建设、改造等行为必须在出租方同意并经有权部门审批的前提下方可进行,其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租赁期满,出租方无条件收回标的,承租方在承租期间的投资仅能在租期内享受,承租方在承租期进行的固定资产等所有投资,期满后出租方不予补偿。

2、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于《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一次性付清年租金及租赁履约保证金。

3、承租方须在支付完年租金、租赁履约保证金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之日起十日内由出租方负责资产的交接。

4、门店不允许转租。

5、出租方对承租方租金税务票据。

6、其他事项见《租赁合同》(样本)。

7、承租方应完全认可**正量行房****公司出具的《湖正房估字(2025)第ZX006-12号》、《湖正房估字(2025)第ZX006-2号》资产评估报告中所列资产全部内容并不持异议。意向承租方提交租赁申请前需对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租赁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的现状和瑕疵,****租赁行为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租赁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出租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8、本次招租标的在产权交易机构发生的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9、踏勘联系人:周吉 ,联系方式:138****3789,踏勘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租赁面积(平方米)/数量(台)38.2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2026-02-09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否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价款交纳说明1.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认为最终承租方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2.承租方须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年租金缴纳至****交易所****公司账户。 处置方案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报价方式多次报价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否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人否 保证金设定 交纳时间挂牌截止日17:00前 保证金交纳说明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交易保证金到****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17:00前到达****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交易保证金和交易价款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一) 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 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意向承租方“我的账户”中(意向承租方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二)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 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承租方原交款账户;(意向承租方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三)如因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应对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光谷联交所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光谷联交所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赔偿,经出租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和光谷联交所的经济损失,出租方和光谷联交所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承租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①挂牌截止后,意向承租方单方要求撤回承租申请的; ②以协议方式成交的,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不签订租赁合同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成交的,意向承租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不签订租赁合同的。 除非出租方和承租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租赁合同签订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款的一部分,交易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标的资产信息 其他 标的状态闲置 其他说明信息租赁履约保证金玉桥B区18-9-11号:3000元,退还按合同条款支付。 评估信息 评估机构**正量行房****公司 租赁价格评估值36元/㎡ 评估基准日2025-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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