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2026年2月5日,我局拟批准《**区方台湖设施渔业水基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环境局**分局
邮 编:414005
联系电话:0730-****99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区方台湖设施渔业水基项目(一期) |
| 建设地点 | **市君****社区方台村5组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集团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集团有限公司拟在**省**市君****社区方台村5组****区方台湖设施渔业水基项目(一期)。项目用地总面积47073.62m2,总投资81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万元。本项目主要建设有80个马口鱼圈养桶以及12个观赏鱼养殖桶,同时配套建设人工湿地、尾水设备、增氧系统、供电设备、仓库及道路等辅助工程,建成后预计年产马口鱼160吨、观赏鱼1.5吨。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切实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施工期间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减小施工期间施工噪声、废气、废水及固体废物等对周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采取有效的环保措施减缓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养殖**经尾水塔+人工湿地处理满足《渔业水质标准》(GB11607-89)限值要求后回用;养殖尾水经人工湿地处理满足《渔业水质标准》(GB11607-89)限值要求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避免过量投喂、喷洒生物除臭剂、养殖水体种植植物等措施,使得恶臭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标准;柴油发动机选用低排放机型,优先选用低硫柴油等清洁燃料,定期清理油箱和油路,减少燃油污染。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合理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维修和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运输车辆应控制车速、禁止鸣笛,优化运输路线及时间。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标准。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管理措施。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并建立固体废物产生、贮存、处置管理台账。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尾水罐污泥运至周边农户作农肥;病死鱼委托有无害化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六)加强生态保护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和各《专题报告》提出的生态保护措施,以减缓生态影响。优化施工方案和施工时间,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加强生物监测与巡查,一旦发现珍稀生物活动,立即暂停施工,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进行救助。施工完成后及时对场地进行绿化恢复,选用本土植物,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加强对野生动、植物保护的宣传教育巡视,提高保护意识、避免出现人为伤害的事件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