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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5********136411P | 建设单位法人:何成贵 |
| 刘**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省**市耿马县耿马镇芒蚌村芒布组 |
| **县县城污水处理应急调节保障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95-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620-D4620-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污水处理厂内 |
| 经度:99.27299 纬度: 24.02154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8-24 |
| 临环审〔2023〕10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4-11-0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744.74 |
| 51.6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5********1316411P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112MA6KGEMD8T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00MA6KW1FH8F | 竣工时间:2025-09-01 |
| 2025-09-03 | 调试结束时间:2025-10-10 |
| 2025-12-0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2-2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 |
| 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 |
| 无变动,均在原有用地上扩建。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处理厂现有一期工程设计规模为0.6万m3/d,二期(2025年)应急调节构(建)筑物规模为0.3万m3/d,应急调节处理后总规模达到0.9万m3/d。 | 实际建设情况:污水处理规模为0.9万m3/d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污水处理工艺为:粗格栅—进水提升泵房—细格栅—旋流沉砂池—CASS反应池—深度处理进水调节池—絮凝沉淀池—滤布滤池—紫外线消毒及巴氏计量槽。 | 实际建设情况:粗格栅—进水提升泵房—细格栅—旋流沉砂池—CASS反应池—深度处理进水调节池—絮凝沉淀池—滤布滤池—紫外线消毒及巴氏计量槽。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大气防治措施:为了减小项目污水处理过程恶臭气体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对恶臭产生点定时喷洒除臭剂、厂区定时喷洒除臭剂,并加强厂区绿化。 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及员工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包括污泥脱水废水、滤布滤池反冲洗水,污泥脱水废水经厂内污水管道回流到污水处理系统中进行处理,滤布滤池反冲洗水进入回收水池沉淀后上清液返回污水处理系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对项目区周围地表水水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1)在设计中应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与供货商签订订货合同时提出设备噪声的具体要求。(2)合理布置产噪设备,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厂区中间位置,与厂界保持一定距离。(3)主要产噪设备采用独立基础,加减振垫等防护治理。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及时添加润滑油等防护治理,减少因机械设备磨损而产生的噪声。(4)搞好厂区的绿化工作,根据情况在厂区空隙地段增加绿化面积,在生产区与围墙间布置隔离绿地,种植乔木构成绿色屏障。 固废污染防治措施:1、栅渣统一收集于栅渣桶内定期与生活垃圾一同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2、旋流****处理厂污泥一同经污泥脱水机房脱水后清运****处理厂处理;3、废矿物油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4、监测废液收集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大气防治措施:厂区已加强绿化,并对恶臭设置1套生物除臭系统(生物填料)+1根15m高排气筒有组织外排,属于优化环保设施。厂区异味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水污染防治措施: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污泥脱水废水、滤池反冲洗水一同进入污水处理系统处置,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198-2002》的一级A标准排入德党河。对项目区周围地表水水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1)项目运行已与供货商协商,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2)已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厂区中间位置,与厂界保持一定距离。(3)已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并由维护单位及时添加润滑油,能有效减少因机械设备磨损而产生的噪声。(4)我公司将搞好厂区的绿化工作,根据情况在厂区空隙地段增加绿化面积,在生产区与围墙间布置隔离绿地,种植乔木构成绿色屏障等。 固体污染防治措施:1、栅渣采用收集桶收集后统一与生活垃圾一同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2、旋流沉沙池沉沙与絮凝沉淀池的污泥一同进入污泥池,最终进入污泥脱水机房进行脱水,最终委****处理厂中转****发电厂处置。3、废矿物油已委托****定期清运处置,废紫外线灯管已委托****暂存;4、监测废液已委托******公司定期清运处置。 |
| 恶臭处置措施由绿化+大气扩散优化为1套生物除臭系统(生物填料)+1根15m高排气筒有组织外排。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713.1 | 0 | 0 | 0 | ****713.1 | ****713.1 | |
| 0 | 28.3 | 96.775 | 0 | 0 | 28.3 | 28.3 | |
| 0 | 3.48 | 9.2095 | 0 | 0 | 3.48 | 3.48 | |
| 0 | 0.29 | 1.08 | 0 | 0 | 0.29 | 0.29 | |
| 0 | 10.57 | 32.516 | 0 | 0 | 10.57 | 10.57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化粪池 | 《****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 | 已建设 | 已监测 | |
| 2 | 污水处理系统 | 《****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 | 已建设 | 已监测 |
| 1 | 1套除臭系统(生物填料)+1根15m高排气筒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 | 已建设 | 已监测 | |
| 2 | 厂区绿化 | 《****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二级标准 | 已种植绿化 | 已监测 |
| 1 | 厂区绿化+设备距离隔声 |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 | 已种植绿化 | 已监测 |
| 1 | 1、栅渣统一收集于栅渣桶内定期与生活垃圾一同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2、旋流****处理厂污泥一同经污泥脱水机房脱水后清运****处理厂处理; 3、废矿物油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4、监测废液收集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 1、栅渣采用收集桶收集后统一与生活垃圾一同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2、旋流沉沙池沉沙与絮凝沉淀池的污泥一同进入污泥池,最终进入污泥脱水机房进行脱水,最终委****处理厂中转****发电厂处置。 3、废矿物油已委托****定期清运处置,废紫外线灯管已委托****暂存; 4、监测废液已委托******公司定期清运处置。 |
| 1 | 1、源头控制措施 在污水处理设施池体和危险废物暂存间等单元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全厂地面进行硬化,及时将废水导流至污水处理设施。 2、分区控制措施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本项目分区防控措施,针对可能出现的污染环节,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厂区分区防渗可以划分为重点防渗区(危险废物暂存间)、一般****泵站、各废水池处理池、污水管道)和简单防渗区(除了重点、一般污染防治区和绿化带以外的区域)。 | 本项目已对污水处理设施已采用钢筋砼建筑,污水管道使用环氧树脂进行管道内衬或外防腐处理;危废贮存库已采取P6混凝土+环氧树脂漆+防渗布进行防渗。 项目各区块已采用分区控制,危废贮存库采取P6混凝土+环氧树脂漆+防渗布进行重点防渗,各池体进行一般防渗,道路、综合楼等其他区域进行简单防渗。 |
| 项目依托现有员工进行管理,不新增员工;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排污口依托原有排口,危废贮存库依托原有危废库。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依托现有员工进行管理,不新增员工;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排污口依托原有排口,危废贮存库依托原有危废库,并改造防渗后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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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环保搬迁。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环保搬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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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区域削减。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区域削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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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生态恢复或补偿。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生态恢复或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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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功能置换。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功能置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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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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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