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思路
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根据乡村**战略总体部署,以保障粮油供给安全为根本,加快良田、良种、良机、良法、良制“五良”系统集成,持续推进主导品种、主推技术、主力机型“三主”融合,分区域、分要素、分环节抓好耕种管收全过程,辐射带动大面积均衡增产和效益提升。
二、目标任务
项目按时完成率100%;粮食的种植面积、产量与上年比较保持稳定;项目实施主体的满意度≥90%。
三、资金来源
根据《****财政厅 ****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粮食生产激励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5〕101号)和《****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粮食生产激励补助资金的通知》(资财农〔2026〕7号)精神,下达**县资金1500万元,全部为省级资金。
四、时间任务
2026年1月,完成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汇审、备案等工作,开展先期意愿收集、宣传动员、前期筹备等工作;2026年2月至2026年10月,完成项目实施;2026年11月,完成镇级、县级验收、工作总结上报等。
五、建设内容
(一)粮油作物重大品种推广
大力推广**省粮油作物重大品种推广目录中的品种,对全县范围内参与粮油作物重大品种推广的种植农户、大户、专业**社、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实际种植承担者,采取差额购种方式。
(二)小麦生产补助
对全县1.7万亩小麦生产进行补助,每亩补助200元。县农业农村局聘请**市农科院专家团队在项目区开展技术培训、指导。
(三)再生稻生产
持续推进**县再生稻单产提升行动,对鱼溪镇、**镇、**镇及公民镇购置一季中稻微型机收设备进行补助,共计补助25台;按照16个再生稻生产镇种植面积对各镇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补助,共计4万亩。
(四)水稻百亩超高产攻关
县农业农村局****学院签订**协议,由市农科院组织专家在**镇建设水稻超高产攻关示范点1个,面积100亩以上。
****基地建设
****工厂****基地的育秧能力,为各镇提供优质的水稻秧苗,拟****工厂化育秧设备。
(六)水稻绿色高产高效千亩方建设
结合“2026年天府粮仓﹒百县千片建设行动”,打造一批水稻绿色高产高效示范典型。在10个水稻千亩高产示范方,统一肥水管理、统一病虫防控、统一技术指导、统一机械作业规范作业。
六、实施地点
公民镇、**镇、**镇、鱼溪镇、球溪镇等22个镇。
七、补助资金分配及实施方式
(一)粮油作物重大品种推广补助,省级财政投入450万
对各****联合社购买我县粮油作物重大品种推广目录内的水稻、玉米品种进行补助(具体方案及资金使用另行制定《**县2026年粮油作物重大品种推广行动实施方案》)。
(二)小麦生产补助,省级财政投入342.5万元
对全县1.7万亩小麦生产进行补助,每亩补助200元,其中:种子补助75元/亩、耕地补助100元/亩、“一喷三防”25元/亩,共计补助340万元。
县农业农村局聘请**市农科院专家团队在项目区开展技术培训、指导。同时在各镇验收的基础上进行抽查验收后出具验收报告。财政资金投入2.5万元(详见附件2)。
实施主体:种植小麦的规模经营主体和普通种植户。
实施方式:
1.前期摸底。各镇要建立小麦种植到户台账,并将拟补贴对象台账贴于项目建设地点所在村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台账样表详见附件6);县农业农村局收集各镇拟补贴对象情况同步在“弘**”进行线上公示。
2.中期监管。县农业农村局将不定期到各实施镇采取现场查看、随机走访,同时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对各村随机电话抽查,每村抽查户数不低于10户,并保留抽查痕迹。
3.后期验收。(1)镇级自验。作物达9成熟后,各镇组织人员对照种植台账情况,全覆盖核实主体面积完成情况,对实施主体开展实地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2)县级抽验。县农业农村局在各镇全覆盖验收合格的基础上,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对实施主体随机抽测复检,核实主体面积完成情况。未抽查部分以镇级验收结果为准。(3)二次公示。项目建设完成后,各镇要将农户实际补贴到户台账进行第二次公示,并用水印相机拍照留痕(公示台账样表详见附件7)。县农业农村局同步在“弘**”进行线上公示。
4.资金拨付。实行县级部门报账制的方式。验收合格后,各镇凭实施主体签字确认的领取花名册,经县农业农村局核实后,直接将补助资金拨付到个人和规模经营主体账户。
县农业农村局聘请**市农科院专家对各镇进行技术培训、指导、验收等;在小麦收获期组织相关人员在各镇验收的基础上进行抽查验收。**市农科院凭合同、总结、****农业农村局报账。
(三)再生稻生产补助,省级财政投入290万元
1.按照**县“1+5+N”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对鱼溪镇、**镇、**镇及公民镇购置一季中稻微型机收设备进行补助,其中公民镇7台、其余3镇各6台,共计25台,控制单价3.6万元,计划补助资金90万元。各****服务中心****联合社作为实施主体,****政府采购法,统一组织实施,形成的固定资产所有权”" class="remindInfo" title="农" readonly="readonly">为组织。
2.按照16个再生稻生产镇种植面积对各镇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补助。每亩补助50元,资金主要用于再生稻施用粒芽肥、发苗肥补助和抽水设备的购置。共计4万亩,补助200万元。各村集****政府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选定供货商,统一采购肥料,发放给种植户,并建立发放明细表,由种植户签字确认(详见附件3)。
实施主体:****联合社,以镇为单位,****政府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实施。
实施方式:
(1)前期摸底。各镇要建立再生稻种植到户台账,并将拟补贴对象台账贴于项目建设地点所在村公示栏进行公示;县农业农村局收集各镇拟补贴对象情况同步在“弘**”进行线上公示。
(2)中期监管。县农业农村局将不定期到各实施镇采取现场查看、随机走访、电话抽查的方式对各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同时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对各村随机电话抽查,每村抽查户数不低于10户,并保留抽查痕迹。
(3)后期验收。①镇级自验。作物达9成熟后,各镇组织人员对照种植台账情况,全覆盖核实主体面积完成情况,对项目主体开展实地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②县级抽验。县农业农村局在各镇全覆盖验收合格的基础上,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对实施主体随机抽测复检,核实主体面积完成情况。未抽查部分以镇级验收结果为准。③二次公示。项目建设完成后,各镇要将农户实际补贴到户台账进行第二次公示,并用水印相机拍照留痕。县农业农村局同步在“弘**”进行线上公示。
(四)水稻百亩超高产攻关,省级财政投入15万元
根据《****办公厅****农业农村厅〈“天府粮仓﹒百县千片”〉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川办函〔2024〕24号)要求,各县要与省市科研单位组成超高产攻关团队,我局****学院签订**协议,由市农科院组织专家在项目区建设水稻超高产攻关示范点1个,面积100亩以上。
实施主体:县农业农村局
实施方式:县农业农村****学院**,由市农科院组织专家在项目区建设水稻高产攻关示范点1个,面积100亩以上。项目建成后,**市农科院凭合同、总结、****农业农村局报账。
****工厂化育秧设备,省级财政投入82.5万元
****中心****工厂化育秧设备进行补助。
实施主体:****联合社,****政府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实施。
实施方式:**镇遴选凝聚力强,发展基础、前景****联合社,****政府采购法规定统一组织实施,形成的固定资产所有权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采购完成后,由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人员验收,验收合格后,凭验收报告、采购合同、购置****农业农村局报账(详见附件4)。
(六)水稻绿色高产高效千亩方建设,省级财政投入320万元
结合“2026年天府粮仓﹒百县千片建设行动”,打造一批水稻绿色高产高效示范典型。在10个水稻千亩高产示范方,统一种植品种、统一肥水管理、统一病虫防控、统一技术指导、统一机械作业“五统一”规范作业。千亩方每亩补助320元,其中:肥料补助90元;病虫害统防统治2次30元;机收补助100元,耕地补助100元,共320万元。物资采购由********政府采购法规定确定供货商,统一采购肥料,发放给种植户,并建立发放明细表,由种植户签字确认;耕地、病虫害统防统治、机收等社会化服务由项目镇与5****中心(公民镇、球溪镇、鱼溪镇、**镇、**镇)按程序签订服务协议,再由5****中心统筹多方**组织实施(详见附件5)。
实施主体:公民镇、**镇、**镇、球溪镇、鱼溪镇、高楼镇、**镇、双龙镇、明心寺镇、****联合社,以镇为单位,****政府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实施。
实施方式:
1.前期摸底。各镇要建立补贴对象到户台账,并将拟补贴对象台账贴于项目建设地点所在村公示栏进行公示;县农业农村局收集各镇拟补贴对象情况同步在“弘**”进行线上公示。
2.中期监管。县农业农村局将不定期到各实施镇采取现场查看、随机走访、电话抽查的方式对各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同时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对各村随机电话抽查,每村抽查户数不低于10户,并保留抽查痕迹。
3.后期验收。(1)镇级自验。作物达9成熟后,各镇组织人员对照种植台账情况,全覆盖核实主体面积完成情况,对项目主体开展实地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2)县级抽验。县农业农村局在各镇全覆盖验收合格的基础上,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对实施主体随机抽测复检,核实主体面积完成情况。未抽查部分以镇级验收结果为准。(3)二次公示。项目建设完成后,各镇要将农户实际补贴到户台账进行第二次公示,并用水印相机拍照留痕。县农业农村局同步在“弘**”同步进行线上公示。
4.资金拨付。(1)生产物资补助。各镇凭农资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发票、种植户签字确认的发放花名册和资金支付委托书,经审核通过后,由县农业农村局将资金直接拨付至供货商指定账户。(2)耕、防、收环节补助。验收合格后,****农业农村局提交验收报告、作业对象签字确认的作业台账、与5****中心签订的社会化服务合同、发票及资金支付委托书,经审核通过后,由县农业农村局将资金直接拨付至社会化服务组织指定账户。
八、资金管理
严格执行县级部门报账制,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格资金申报、审核、拨付、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九、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项目实施后,全县粮食的种植面积、产量与上年比较保持稳定。
(二)社会效益。****联合社机械设备补贴,降低劳动强度和生产成本,提高种植效益,提高农民的种植积极性,加大规模化生产的推广力度。
(三)生态效益。通过项目的实施,减少农业污染,促进生态平衡,带动农户增收,促进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经济可持发展。
十、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为扎实推进项目实施,县农业农村局加强统筹,强化指导,科学规划,推进落实。按照要求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统筹协调和指导督促项目实施,按要求推进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进度,做好项目验收与绩效考评工作,确保项目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二)强化项目管理
建立资金使用台账制度,加强资金监管,规范资金使用。建立健全工作档案,加强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监管,及时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督促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照建设内容和规模进行建设;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制度和程序,加强项目实施事中监管,定期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调度和督查,及时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问题和困难,严格管理督察。将项目实施的相关文件和影像资料归档立卷。
(三)强化财务管理
严格按照《**省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省级统筹部分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23〕4号)要求,完善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办法,明确项目审批、拨付、监督等流程,规范资金使用和报销。
(四)宣传总结
各项目镇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通过现场观摩、经验交流、典型示范等方式,宣传政策,引导农户及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参与。要加强总结,在下一步工作中积极推广典型经验。
下载附件7.**县XX镇省级财政2025年粮食生产激励补助项目XX补助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