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里镇兴林林场新造油茶林经营权竞租项目竞租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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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场新造油茶林经营权竞租项目竞租公告
2026-02-06 17:29


****林场2024年依托中央财政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新造油茶林95亩(其中,65亩为国有山,****林场),为巩固项目建设成果,防止油茶林荒芜,现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林场新造油茶林经营权进行对外招租。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单位:****

二、招租对象: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三、情况简介

****林场2024年依托中央财政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新造油茶林95亩(其中,65亩为国有山,****林场),由于油茶林管理成本较高,每年都需要进行管护,****林场很难做到。为巩固项目建设成果,防止油茶林荒芜,兴林林场2026年拟通过竞租的方式转租给有意愿、有能力的经营主体进行经营管理,确保油茶成林。

四、土地使用范围及相关要求

(一)土地用途限定

本宗地必须严格按照林业用地性质使用,仅限用于茶叶林(油茶)的培育、养护、经营及相关农业活动。任何使用行为须符合《森林法》《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草原局关于林地用途管制的规定。

(二)允许的经营活动

在不改变林地性质、不破坏森林植被的前提下,允许对现有退化或枯死的油茶林进行品种改良、林相改造,可套种或改种其他经济类作物(如:果树、中药材等)。

(三)禁止行为

严禁从事以下活动:

(1)种植巨尾桉等外来速生桉树类树种;

(2)建设畜禽养殖棚舍或其他非农设施;

(3)硬化地面、挖塘、取土、采石等破坏林地行为;

(4)将林地用于非农业用途(如:建房、建厂、堆放杂物、旅游开发等);

(5)其他违反国家林地用途管制规定的活动。

五、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20年,自2026年起至2045年止。

六、报名时间

2026年2月9日至2月1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七、竞价时间:2026年2月12日上午9:00整。

八、竞价地点:**县综合大市场01幢-4010室(**全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

九、竞租方式及租金确定

(一)采取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竞价者现场报价,3家及3家以上报名者参与竞价。

(二)土地租金实行周期性递增调整,考虑到初果期前没有任何收益,故2026年-2030年,由中标者管理,油茶不得荒芜;自2031年开始,以5年为阶段,底价为:第一个5年按不低于10元/亩.年、第二个5年按不低于20元/亩.年、第三个5年按不低于30元/亩.年的标准缴****林场。由出价最高的竞标人获得承租经营权。

(三)标的采用有底价的一次性填价竞价方式。参加竞价人数须满三人以上(包括3人)方可开标,出价高于起始价的最高者为预竞得人,如出现相同标价时,以摇球决定中标人。标书代写

(四)竞租人须按规定格式一次性报出最终含税价,仅接受唯一有效报价;多轮、多方案或附条件报价均视为无效响应。

(五)竟租人若竞得,自公示期满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招租单位签订《油茶林经营承包合同》,逾期未签,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已缴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竞租人须在竞价现场一次性足额缴纳竞租保证金人民币叁佰玖拾元整(¥390.00元),竞价现场现金用信封封好,封面备注名字或单位名称,交给工作人员,未按时足额缴纳者,无权参与本次竞价。本次竞价以租金出(报)价最高者为中标人,其报价及用途须完全符合招租方公布的用地条件。竞租结束后,未中标者的竞租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现场退回。

十、报名须知

(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收复印件一份)。

(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请携带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和法人身份证原件(收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三)委托代理人报名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四)在报名时间内报名登记并领取竞价文件(每套人民币200元整,售后不退),报名成功即认可公告所有内容。

(五)报名成功但未按时参与竞租的,作弃权处理。

(六)竞租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竞租保证金。

(七)竞租人(或出价人)须以本人名义参与竞租(或出价)活动。中标(或成交)后,须由该竞租人本人与招租方签订正式合同,不得更换主体。如以他人名义签订合同,视为违约行为,已缴纳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或成交)资格。

(八)保证金及缴纳时间:竞价现场缴纳。

十一、约定条件

(一)该土地以油茶林地出租。

(二)承租方若在租赁期内对土地进行改良、改造等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三)土地租赁产生的税费由出租方负责缴纳。土地租赁期间经营产生的一切税费、水电费、卫生费等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缴纳。

(四)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法律规定,守法经营,否则视为违约。

(五)租赁期间,承租土地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擅自转租、分割,如有违反,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租赁土地,因此产生的损失由承租方负责承担,并不予退还剩余土地使用租金。

(六)承租期内如遇国家政策变化,若政府市政建设或城市规划等原因需使用租赁土地的,承租方应无条件服从退出并解除租赁协议,出租方只退还土地余期租金及土地使用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不再另外补偿。

(七)租赁期限满,承租方结清一切税费的,交付的土地使用保证金由出租方无息全额退还;中途无故停租的,视为违约,承租方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八)公告内未尽事宜,以双方签订合同条款为准。

项目联系人:戴先生 139****9154

报名联系人:许工 0559-****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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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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