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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国企港股IPO保荐人及承销商(境内)法律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项目编号**** | |
| **省**市**区**市**区**南路40号湘商大厦24楼 | 项目类型服务类 | |
| 公开招标 |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 |
|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某国企港股IPO保荐人及承销商(境内)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04-12-04A-2026-D-E01128 招标控制价:114.8万元(含税) 招标内容:本次招标服务内容为保荐人及承销商(境内)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进展确定,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用户需求书》。 服务期限:本合同招标服务内容为招标人港股IPO所需的境内法律服务工作,协助招标人完成上市工作。各项工作的时间节点,由招标人根据工作需要和进展确定。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人注册地、项目所在地及**联交所要求的其他地点,如需)。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选定一名中标人。 | ||
| 某国企港股IPO保荐人及承销商(境内)法律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采购信息公告 | 公告发布媒体||
| 2026-02-09 00:00:00 | 公告结束时间2026-02-14 17:30:00 | |
| 标段/包编号 | **** | |
| 其他 | 采购控制价(元)||
| 综合评估法 | 开启形式线上开启 | |
| 线上递交 | ||
| 是 | 保证金金额(元)9500.00 | |
| 否 | 联合体投标否 | |
| 720 | 服务期说明协助招标人完成上市工作。各项工作的时间节点,由招标人根据工作需要和进展确定 | |
| 3.1投标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投标人系在中华人民**国境****事务所,****管理部门的合法的执业许可证且年检合格: ①需提供中华人民**国司法行政部门核发的有效《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境内)复印件; ②若投标代表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负责人),无需提供授权书;若投标代表非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负责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签名章)。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投标函) 3.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提供投标函) 3.3投标人须满足核心人员资质要求:①配备至少3名持有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律师执业证》的专职律师;②项目责任律师(即项目负责人)的执业年限需满10年(执业年限以《律师执业证》载明的 “发证日期” 起算,且该律师的执业机构需与投标人名称一致。需提供上述人员的有效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响应),****集团性事务所)****分所名义独立投标;****事务所可以以旗下任一执业机构名义独立投标,****事务所业绩不得合并计算。(提供投标函)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供应商对本采购内容进行分包和转包。(提供投标函) | ||
| 2026-02-09 00:00:00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标书代写2026-02-14 17:30:00 | |
| 澄清、修改、答疑截止 | ||
| 2026-03-06 15:00:00 | 开标时间 标书代写2026-03-06 15:00:00 | |
| 2026-02-09 00:00:00 | 文件售卖结束时间2026-02-14 17:30:00 | |
| **市**区**南路40号湘商大厦24楼 | ||
| **** | 采购单位地址**省**市 | |
| 曾卫平 | ||
| 0751-****020 | 电子邮箱||
| 代理机构地址 | ||
| 电子邮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