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市川渝高竹新区高滩片区**村改造项目—土地整理土地平整工程、**市川渝高竹新区高滩片区**村改造项目(二期)—土地整理土地平整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2.1 建设地点:川渝高竹新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市川渝高竹新区高滩片区**村改造项目—土地整理土地平整工程、**市川渝高竹新区高滩片区**村改造项目(二期)—土地整理土地平整工程项目总占地面积约530亩。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8750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6900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红线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开挖、土石方回填、土石方外运、排水沟、软土处置及(交通转换道、还建便道)道路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答疑、澄清及补遗资料为准。
2.5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他:办理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应由施工单位办理的许可和批准;协助业主单位办理施工所需的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监督、施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及手续;根据施工图纸、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等完成工程,并对工程的稳定性、完整性或安全、可靠、有效运行所必需的所有工程,在保修期内承担保修义务;按法律规定采取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措施,办理工伤保险,确保工程及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施工期间应避免因施工危及红线范围外的邻近道路、建筑安全;应注意做好对周边建(构)筑物、绿化、设施设备的保护,做好围挡、监测以及安全防护,采取有效的防尘及降低噪声的措施,减小施工噪音及污水等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包括对居民生活、工作、生产和经营等的影响;对不实施拆迁的建、构筑物应采取保护措施,并保证既有道路的正常通行;服从业主单位要求的管理模式、工作方式和工作要求,同时接受监理人、跟审单位的管理和全程监督,配合项目结、决算的办理。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4.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 标 人: | **** | 代理机构: | **** |
| 地 址: | 地 址: | ||
| 邮 编: | 邮 编: | ||
| 项目负责人: | 王老师 | 项目负责人: | 杜强 |
| 电 话: | 023-****1259 | 电 话: | 136****5530 |
| 传 真: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账 号: | ||
| 监督部门: | 川渝高竹新****事务局 | ||
| 电 话: | 0826-****589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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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川渝高竹新区高滩片区**村改造项目—土地整理土地平整工程、**市川渝高竹新区高滩片区**村改造项目(二期)—土地整理土地平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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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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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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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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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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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上清寺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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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20039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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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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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岗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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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420****17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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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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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坡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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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9********0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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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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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公司重****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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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008********1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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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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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公司**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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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0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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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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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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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0********01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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