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年产20000立方米纳米二氧化硅气凝胶复合材料项目EPC | ||
| 项目编号 | **** |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 | 2511-410882-04-01-654386 |
| 交易分类 | 房屋建筑工程 | 所属管辖范围 | **省﹒**市﹒市辖区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年产20000立方米纳米二氧化硅气凝胶复合材料项目EPC已****委员会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为 2511-410882-04-01-654386,项目业主为****,招标人为****,建设资金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工业园区科创园南,项目占地约105亩,规划建筑面积约1863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 栋超临界凝胶厂房、1 栋危固废库、1 栋仓库、1 栋变配电室、1 栋控制室、1 栋检测楼、配套门卫室、消防水池、罐区基础、屋面光伏、污水处理等设施;为实现年产 20000 立方米纳米二氧化硅气凝胶复合材料的生产目标。
2.2 招标范围:
一标段:该项目为工程总承包,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前期咨询、工程设计、预算编制等)、设备材料采购、施工(场地平整、工程施工)等。采用 EPC 模式设计、图纸审查、采购、施工),组织开展项目的设计、图审、材料和设备采购、施工、调试、验收、保修、试运行及配合招标人对手续办理等全过程即交钥匙工程产生的一切费用,并对其所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和进度进行负责。
二标段:施工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工作等服务
2.3 招标规模:本项目用地面积70000.00㎡(约105亩)。规划建筑面积18630.00㎡,其中地上建筑18230.00㎡,地下建筑400.00㎡。本项目利用屋面面积4500㎡安装1314块720wp单晶硅光伏组件,总安装容量946.08kWp。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 栋超临界凝胶厂房、1 栋危固废库、1 栋仓库、1 栋变配电室、1 栋控制室、1 栋检测楼、配套门卫室、消防水池、罐区基础、屋面光伏、污水处理等设施。
2.4 最高投标限价:
一标段: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投标人报出的综合费率不得高于100%(最高限价不得超过24952.43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用最高限价不得超过6640.94万元、设备工程费用最高限价不得超过17917.75万元、工程设计费用最高限价不得超过393.74万元);
二标段:150万元
2.5 计划工期:一标段:项目建设期限为 12个月
二标段:同施工合同约定工期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一标段:EPC工程总承包;
二标段:监理
2.7质量标准及要求:
一标段:设计质量要求:各阶段设计成果文件均符合国家、省、市有关工程
设计方面的规范、文件规定的内容及深度和招标人的具体要求。
一标段:施工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及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达
到合格标准。
二标段:质量控制目标:合格。
2.8 其他:该项目使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政策依据:《****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管理办法(试行)》(豫发改公管规〔2025〕
559 号)定标方法采用核查随机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 资质要求:
①设计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如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甲级及建筑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设计综合资质;
②施工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如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 人员要求:
①设计负责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并提供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参保证明;
②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不
含临时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并提供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本项目实行项目经理实名制,建设工期内项目经理必须保证在本工程开展工作,原则上不允许变更,如有特殊原因确需变更的,请遵照《关于转发****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任职履职管理工作的通知》(焦工改〔2024〕2 号)执行。
③项目技术负责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与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并提供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参保证明;
④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及团队其他主要人员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更换。
3.1.4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 1 日以来承接过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时间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3.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须包含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1.6提交“无被人力**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或无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承诺函”;被人力**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不接受其投标。
3.1.7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含3家),联合体牵头人需为施工企业;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招标活动的相关资料,需要盖章的由牵头人盖单位公章,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对此予以认可。
二标段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资质及石油化工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
3.2.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总监理工程师(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与投标人签订了劳动合同,投标人为其缴纳了社会保险(须提供 2025 年8 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提供 2022-2024 ****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份不足****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4 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3.4.1 被列入**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
3.4.2 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4.3 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4.4 投标所需资质在**省建筑市场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态栏被标注“注册
人员不足”等异常情况;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开评标时通过**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查询(开始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对列入上述“黑名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及存在“注册人员不足”情况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招投标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标书代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网上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市公共**交易平台
(https://ggzy.****.cn/TPBidder/memberLogin)-招标公告-文件下载,标书代写
进行招标文件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标书代写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 年2月10日 00 时 00 分至 2026 年2月14日 23 时 59 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3月3日 8 时 30 分。标书代写
5.2.递交方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加密上传。标书代写
5.3.逾期上传或者未按要求解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和全程电子评标方式,潜在投标****交易中心官网首页---下载中心--下载《**市电子招投标系统操作手册》和《**市公共**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投标文件制作工作工具》等,查看操作说明,按要求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上传等。为避免网络拥堵等不可控因素影响投标文件的上传,请提前上传投标文件,并在开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按要求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4.2.2。因文件未及时上传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电子标服务
技术支持请联系:平台统一技术服务电话为:0512-****8538;清单造价技术问题服务电话为:137****6615;服务时间:全天 8:00-17:30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交易中心网》发布。(注:本项目所有变更、补充通知、答疑等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7.异议受理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依法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受理异议的联系人:王子华,联系方式:151****7555。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财政局四楼
联 系 人:王子华
电 话:151****7555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神州路东段创基智谷A-13栋
联 系 人:訾威
电 话:0391-****888
监督部门:**市****办公室 监督电话:0391-****503
****服务中心 监督电话:0391-****360
2026 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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