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国务院关于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东洞庭**带**县片区水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县片区主要湖泊治理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包括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东洞庭**带**县片区水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县片区主要湖泊治理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一期)
建设地点:**县荣家湾镇、麻塘办事处、中洲乡
建设单位:****
公示内容:验收文件,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公示期起20个工作日 2026年2月9日-2026年3月13日
联系人与电话:鲁工 178****4339
公众意见投递:公示期间若公众在查阅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文件时,对本项目有疑问或者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