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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业务运行情况专项调查中介选聘
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本比选项目为****贸易业务运行情况专项调查中介选聘,比选人为****,项目资金已落实,并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项目名称:****贸易业务运行情况专项调查中介选聘。
2.2被调查单位概况:详见“第五章 项目概况”。
2.3计划服务期:拟于2026年3月开始(具体开始时间以通知为准)现场调查工作,进场后50日内结束现场调查工作,结束现场调查工作前需收回经被调查单位签字确认并盖章的所有取证单,现场工作结束后60日内出具正式报告。其中现场累计工作时间不低于25日。
2.4比选范围
对**云****公司、**云港****公司、四****集团****公司开展贸易业务运行情况专项调查。
2.5调查内容
2.5.1本次专项调查对比选范围内的企业进行全面摸底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在内部管理方面需调查内部控制健全性、合规性,关键岗位权责匹配性,运营管理团队与业务的适配性“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以及行业特殊风险管控(如大宗商品贸易监管、跨境贸易合规性审查等);在财务状况方面则聚焦于摸清收支实情,清查逾期债权、分析“两金”增长原因,判断财务结构合理性及预算投资管理有效性;在资产状况核查方面,全面清查资产的真实性与完整性(涉及境外马来西亚仓库、澳大利亚仓库),识别权属瑕疵、隐性债务,清理或有负债,排查潜在风险,评估资产质量;在业务情况方面需梳理业务结构,调查客户供应商集中度与合同履约情况,核实业务真实性,综合评估盈利能力与经营效益;此外,还应调查企业以前年度审计整改落实、涉诉案件处置情况等。调查重点详见“第五章 项目概况”。
3.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3.1 资质要求:
根据《****政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国资委及出资企业中介机构选聘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川国资委办〔2019〕9号)规定,结合该项目的实际情况,比选申请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1.1依法设立,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省级财政****事务所执业证书;
3.1.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3比选申请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并提供相应的承诺函:
(1)弄虚作假,恶意串通、营私舞弊等严重不诚信行为;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比选申请人;
(3)与其他比选申请人恶意串通;
(4)向比选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
(6)分别接受利益相对方委托,就同一事项提供有利益冲突的中介服务;
(7)出具虚假或重大失实的业务报告;
(8)违反中介服务合同约定给委托方造成重大损失;
(9)近三年(2023年至比选截止日)接受被调查单位委托为其提供审计或咨询服务;
(10)近三年(2023年至比选截止日)提供的中介服务未因重大执业质量等问题受到行业主管部门、****国资委通报批评或处分;
(11)处于比选禁入期;
(12)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3)有违反法律法规或行业监管规定、影响中介服务独立性或执业 质量等其他违规行为。
3.2业绩要求:
近三年(2023年至比选截止日)已完成不少于3个专项调查类似项目业绩,其中至少有1个类似项目业绩需涉及境外贸易投资,时间以比选申请文件提供的成果报告时间为准。
专项调查类似项目****机关或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包括国有独资或全资或控股)委托开展的经营管理类、效益类、绩效类的调查、检查、审计(核)或咨询服务业绩。
以上业绩证明材料均应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成果报告封面及其签字页,并能显示其报告时间在要求年限内;类似项目业绩中涉及境外贸易投资的还应附相关情况说明或成果报告中能反映该情况的页面;若一个合同对应多个成果报告,需提供全部成果报告的封面及其签字页;比选申请人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需明确比选申请人业绩的****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国有企业需明确是独资、全资、控股或参股),****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的也需明确。
3.3项目负责人:至少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由其负责与比选人就调查事项进行联系沟通,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会计师(CPA)执业证书或高级会计师或高级审计师职称,且从事审计工作年限不低于10年(含10年),近三年(2023年至比选截止之日)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过至少2个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审计(咨询)报告时间为准,且须为比选申请人正式员工。
3.4业务骨干:至少配备2名业务骨干,业务骨干从事审计工作年限应不低于5年(含5年),应具有注册会计师(CPA)或注册税务师或(注册)内部审计师资格,或高级会计师或高级审计师职称,具有上述5项资格/职称中的任一项均满足条件,且须为比选申请人正式员工。
3.5其他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及业务骨干):调查组其他人员应不少于6名,从事审计工作年限不低于2年(含2年),且须为比选申请人正式员工。
3.6比选申请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业务骨干和其他人员均应提供最近6个月(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从设立时起算,下同)比选申请人为拟配备人员连续缴费的社保证明。最近6个月连续缴费的养老保险是指从领取比选申请文件时间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的连续、不间断,每个月均已缴纳养老保险。
3.7项目所有人员在实施调查期间均应常驻现场,且不得擅自变更项目人员。
3.8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4. 比选申请文件的获取4.1请于2026年2月9日至2026年2月12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时间,下同),在****审计部(地址:**市**区环岛路1288号复地金融岛A3栋写字楼30楼)持单位介绍信和营业执照副本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要加盖公章)领取比选文件。
4.2比选文件价格:免费领取。
4.3比选人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5. 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2月27日10时00分(**时间),地点:**省**市**区环岛路1288号复地金融岛A3栋30楼01会议室。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比选公告在****交易管理服务平台(http://ebid.****.cn/)发布。
7. 联系方式比选人:****
地 址:**省**市**区环岛路1288号复地金融岛A3栋
联系人:万先生
电 话:135****0752
邮 箱:****@qq.com
2026年2月9日
项目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