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端有机硅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2月06日至2026年02月1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省**市**区红宝路97号,邮编:519000
联系电话:0756-****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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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高端有机硅新材料项目 |
| 建设地点 | ****高栏港经济区石油化工区平湾三路东北侧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主要从事高端有机硅新材料的生产,生产浸没式冷却液 22000t/a、改性硅油 21890t/a,有机硅整理剂 5000t/a、三防助 剂 2000t/a、防水剂 5000t/a、前处理染色助剂 6000t/a、液体硅 橡胶 1500t/a、聚醚 10000t/a,合计 73390t/a。 |
| 环评机构 | **华****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浓水、蒸汽冷凝水全部回用于循环冷却系统补充水;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进入****园区****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于2026年1月23日-2026年1月30日对该项目进行了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