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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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688-2000
**中水****公司拟处置位于**的设备资产
****
挂牌价: 261.14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6-02-09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2026-02-28
项目负责人: 贾艳霞
联系电话: 010-****3064-8009
部门负责人: 郝建国
联系电话: 010-****3064-8005
账户名称
| ****公司 | 银行账户
110********502 |
开户银行
| ****营业部 | 支付行号
316****00027 |
标的名称
| **中水****公司拟处置位于**的设备资产 |
资产类别
| 设备类/存货类 | 标的所在地
**省**市 |
交易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
其它披露内容
| 1、机器设备包括变压器、配电柜、风机、电机、泵、管线、储油罐等;电子设备包括电脑、空调、工作台、办公座椅、其他电子设备及家具等。上述设备位于**省**市,于2011-2016年间购建投入使用,转让方于2022年购入,截至评估基准日均已全部报废。 2、****集团备查文件。 |
标的描述
| 详见《资产明细表》。 |
标的是否有租赁
| 否 | 权利人是否行使优先权
否 |
标的抵押/质押情况
| 否 |
是否存在其他方占用情况
| 否 |
转让方名称
| **中水****公司 |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 **省**市**县富春江镇黄坡岭35号 |
经济类型
| 国有经济/国有控股企业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郝晓宇 | 成立日期
2005-09-23 |
注册资本
| 5,000万元(人民币) |
企业类型
| ****公司 | 所属行业
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码
| 913********272770K | 经营规模
小型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财务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产权转让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资委监管 |
国家出资部门或主管部门名称
| ****集团有限公司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统一社会信用码/组织机构码
911********8306183 |
批准单位
| **** | 批准日期
2025-08-08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批复 | 批准文件名称
****公司**项目设备报废及处置事项的批复(中电建租供应链〔2025〕13号) |
交易条件 信息发布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6-02-09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2026-02-28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3个工作日作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付清 |
价款交纳形式
| 网上支付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公****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附件的书面材料,并在挂牌截止日**时间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按照公示中的保证金设定金额将交易保证****集团指定账户。 2、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判断是否符**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主体资格,决定是否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由于受让方原因导致不能办理权属变更手续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3、本项目挂牌公示期间为尽职调查时间,意向受让方须提前致电预约,并按照转让方规定时间统一进行现场踏勘。(踏勘联系人:杜女士,联系电话:150****0582。电话预约申请时间: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4、意向受让方成功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标的的全部调查包括但不限于已详细阅读本标的资产评估报告所揭示的内容,接受挂牌披露的全部信息内容并承担全部或有风险,对标的资产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资产。 5、挂牌期满,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进行转让,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最终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等额交易价款。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各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并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集团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按原路径原额返还。 6、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集团扣除受让方全部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且转让方有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①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并缴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②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时,不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或参与竞价程序但均不出价,无法确定最终受让方的; ③不同竞买人之间通过协商、合谋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参与竞价的; ④最终受让方未按交易条件规定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 ⑤最终受让方未按交易条件规定交纳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的。 ⑥最终受让方有违反承诺函中相关承诺的行为。 7、交易双****集团出具的资产交易凭证后,即表示该转让标的权利的转移,后续由受让方自行办理所受让标的变更和转移手续,转让方予以配合。 8、意向受让方自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剩余转让价款、交易服务****集团备查文件****集团指定银行账户。 9、意向受让****集团提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集团提交经意向受让方盖章的《意向受让方承诺书》(详见附件)。 10、本项目转让价格为不含税价,增值税由受让方承担。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是否对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
| 否 |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易保证金(万元)
| 78 |
****银行保函
| 否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