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雁石镇大吉村大吉溪清淤清障工程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及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招标代理单位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雁石镇大吉村大吉溪清淤清障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区雁石镇大吉村;
2.2 工程规模:本次招标项目总投约255682元(具体以本项目的施工图纸及招标人公布的工程量清单、工程审核书及编制说明为准);
2.3 产业类型:第二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雁石镇大吉村大吉溪清淤清障工程(具体以本项目的施工图纸及招标人公布的工程量清单、工程审核书及编制说明为准);
2.5 最高控制价:255682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0元(含暂列金/元,暂估价/元及其他项/元);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8 工期要求:总工期3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含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职称,/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1月30日08:30时至2026年02月09日15:30时(**时间,下同),派人到****-**省**市**区登高西路163号930室报名并购取招标资料。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02-09 15: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省**市**区登高西路163号930室递交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www.****.com)上发布。
7.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6-02-09 15:30。标书代写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5000元。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
| 招标人: | **** | ||
| 地 址: | **省**市**区雁石镇大吉村 | 邮 编: | 364002 |
| 联系人: | 汤先生 | 电子邮箱: | / |
| 电 话: | 158****1688 | 传 真: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 地 址: | **省**市**区登高西路163号930室 | 邮 编: | 364000 |
| 联系人: | 小易 | 电子邮箱: | / |
| 电 话: | 0597-****288 | 传 真: | / |
|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 ****农业农村局 | ||
| 地 址: | **区**莲庄北路15号 | ||
| 联系电话: | 0597-****758 | ||
| 2026-01-3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