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宁蒗县金洞子水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云南-丽江-宁蒗彝族自治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0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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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水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6-02-09 18:18:1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水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6年2月9日-2026年2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88-****124

传真:0888-****124

通讯地址:**省**市古****路

邮编:674100

项目名称

****水库工程

建设地点

宁蒗县**镇与翠玉乡交界处的金洞子村

建设单位

****

评价单位

******公司

项目概况:

****水库工程位于**市宁蒗县西北部翠玉傈僳族普米族乡金洞子村,项目代码:****,****水库工程规模为小(1)型,工程等级为Ⅳ等,总库容479.3万立方米,正常库容405.3万立方米,工程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临时工程及环保工程组成,主体工程主要包括枢纽工程及输水工程,枢纽工程包括面板堆石坝、溢洪道、导流输水放空隧洞、输水隧洞,输水工程包括输水干管、南支管、北支管、东干管和蓄水池等组成,总长17.403千米。临时工程包括料场1个、弃渣场2个、表土堆场1个、临时道路、临时拌合站和施工生活区等。项目初步设计年供水量407万立方米,其中集镇、农村生活供水量53.9万立方米,农田灌溉供水量353.1万立方米。工程占地面积42.35公顷,其中永久占地29.32公顷,临时占地13.03公顷。总投资25553.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17.38万元。

主要环保措施:

1.生态环境

尽量优化选址选线及工程布置方案,尽量减少对基本农田、生态红线和自然植被的占用。工程开工建设前须办理相关林地征占用手续,并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复垦和植被恢复,采用本乡土树种避免引入外来物种。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措施相关要求。涉水河段施工应避开鱼类主要繁殖期,减小工程施工对鱼类繁殖活动的影响;禁止施工人员在临近水域进行电鱼、炸鱼、毒鱼等一切非法捕鱼活动;禁止向水体倾倒垃圾、弃土、弃渣,禁止排放废水。通过下泄生态流量和多余弃水,保障坝址下游河段生态流量以及下游河段鱼类繁殖和生长需求,设置生态流量在线监测系统,加强渔政管理以及建立水生生物影响后评价机制等。施工期加强宣传教育,对重要野生保护植物(须弥红豆杉)采取挂牌保护措施,严禁随意砍伐;严禁猎杀、捕杀、捕食、购买、食用野生动物,避免在动物繁殖期进行施工作业,减少施工噪音对动物的干扰。施工中尽量减少对野生脊椎动物栖息地生境的占用和破坏,开展施工期野生脊椎动物生态监测。对在施工过程中新发现的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植株、鸟巢、动物幼崽、受伤动物个体等,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备采取补救性保护措施。

2、废水

施工期,混凝土拌和废水经三级沉淀池絮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移动式混凝土搅拌机冲洗废水经沉淀桶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废水沉淀底泥定期清运至弃渣场处置。管道试压废水经沉淀处理后排入周边河道。施工场地含油废水采用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隧洞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生产用水、洒水降尘以及附近林地浇灌。初期基坑排水经静置后排至下游河道,经常性基坑排水经静置后回用于降尘用水和养护用水或周边林地灌溉。生活废水经隔油池、三格化粪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道路洒水,化粪池定期由附近村民清掏外运作为农肥使用。

运行期,水库管理区生活污水经油水分离器、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出水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管理所内绿化浇洒,不外排。****水库具有饮用水供水功能,水库建成后需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38-2018)的要求,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开展规范化建设,切实保障饮用水安全。灌区科学使用化肥,施用低毒、低残留农药,降低农业面源污染;确保翠玉乡、**镇污水收集和污水处理系统工程建成后受水区退水得到有效收集处理。

3.废气

施工期采取湿法作业减少粉尘产生,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及时回填或清运,对粉料、砂石料等采取遮盖防尘措施,运输车辆封闭运输,限速行驶,对运输车辆行驶路面应定期清扫,保持路面清洁等措施控制扬尘污染。水库管理区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处理后达《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实行)》(GB18483-2001)相关排放标准排放。运营期间必须加强对垃圾收集管理,日产日清,定期进行消毒并采取一定的除味措施。

4、噪声

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15)限值要求。严格控制爆破时间,尽量定时爆破,夜间、午间禁止爆破。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时间,夜间禁止施工。定期机械维护保养,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设备,并在安装时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加强施工车辆管理,车辆应采取限速、低速、禁止鸣笛等措施,村落附近设置禁止鸣笛、减速慢行标示牌,禁止夜间运输。靠近敏感点(西飘落、白岔河、水左村)一侧设置不低于2.5米的临时围挡,尽量降低施工噪声对敏感点的影响。在管理站四周布置草本、灌木、乔木综合立体绿化,进一步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水库运营期正常工况下外排厂界噪声昼夜需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5、固体废物

工程建设过程中,废弃土石方堆放于2个弃渣场内,工程结束后应采用本土植物进行绿化。施工开挖表土暂存于临时表土场内,后期全部用于临时占地复耕用土或植被恢复覆土。加强建筑垃圾管理,禁止乱堆乱放,禁止混入生活垃圾中,尽可能回收利用,对不可回收利用的砖块、混凝土块等及时运往指定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置。库底清理的不可回收利用固废统一清运至当地城建部门指定的堆放场堆放,易漂浮物材料清理后运至附近村子垃圾收集点。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垃圾收集点委托环卫部门进行处置,食堂产生废油脂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污水处理站产生污泥定期由附近村民清掏作为农肥使用。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规定的要求建设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处理。

6.地下水环境及土壤环境

按照“超前预报、提前支护、以堵为主、限制排放”的原则开展施工,采用边开挖边衬砌的施工工艺,尽量减少涌水产生。做好排水措施,强化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防渗设计和施工,工程防渗要求均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进行建设。

7、环境风险防范和管理

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体系,做好环境风险的巡查、监控等管理,杜绝燃油泄露等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制**全检查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性检查;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与事故应急措施。

****环境局

2026年2月9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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