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公务车辆维修管理,提高维修保养质量,节约财政开支,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原则,****现通过公开遴选方式,确定公务车辆定点维修服务供应商。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公务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项目
遴选单位:****
服务范围:为局机关公务车辆提供定点维修服务(公务车辆在保修期内除外)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遴选方式:公开遴选,综合评审
二、项目总体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响应下列要求:
1.项目服务周期:2年;
2.本次维修保养等服务项目以实际产生费用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二)招标内容
项目拟确定2****机关定点维修服务预选供应商,负责我局公务车辆提供维修、保养、检测及相关服务。服务期限2年。
服务车辆:我局机关公务车辆
三、申请条件
报名参加遴选的供应商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凭证》,且备案的经营范围包含二类及以上汽车维修经营业务。
(三)经营场所位于**市行政区域内,具备与维修业务相适应的专用厂房、设施设备及专业技术力量。
(四)能独立开具正规增值税发票。
(五)承诺给予我局公务车辆优先维修的权利,并提供24小时应急救援服务。
****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须按顺序装订、密封,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包括:
(一)供应商执业许可证及相关证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二)**市维修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四)提供服务商现行常用维修项目配件价格及工时价格(加盖公章);
(五)供应商提供的主要人员和维修技术人员资质(加盖公章);
(六)提供供应商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加盖公章);
(七)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相关材料(加盖公章)。
五、流程
(一)根据服务机构报送的材料,筛选形成符合条件的服务机构名单;
****小组进行评选;
(三)通过****官网向社会公示确定的入选平台企业名单;
(四)公示期内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确定入选服务机构名单。
六、公告时间及接受提交材料时间及联系方式
(一)公告时间:5个工作日
(二)递交材料时间: 2026年2月9日至13日每日9:00~11:00,14:30~16:30。2026年2月13日16:30截止,逾期未报名将不再受理。注:需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上门登记,并递交申请资料,不接受邮寄件。
地址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女士、陈女士
联系电话:****068、****018
联系地址:**市**区汇星路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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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