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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现将PVC产品生产线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PVC产品生产线项目(阶段性)
地点:**省**市**县普集镇北坡村G344北侧
建设单位:****
公示时间:2026年2月9日至2026年3月13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马经理
联系电话:189****7643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