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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部外环高速公路一期工程****制梁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2月09日至2026年02月1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省**市五桂山商业街68****中心,邮编:528458
联系电话:0760-****8027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中**部外环高速公路一期工程****制梁场项目 |
| 建设地点 | ****五桂山街道**省**市****村委(工业园)南面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中**部外环高速公路一期工程****制梁场项目位于**省**市****村委(工业园)南面。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地面积69066.67平方米,建筑面积10014.2平方米,主要从事预制梁的生产,年产预制梁700片(约70090吨)。 |
| 环评机构 | 中****研究院有限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项目实际已投产运行,报告表中未对项目实际建设投运情况、环保投诉及环保处罚情况进行说明; |
| 公众参与情况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