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要求,对海逸半岛豪庭首期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进行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验收概况
1.项目名称:海逸半岛豪庭首期建设项目(一期)
2.建设单位:****
3.验收服务单位:****
4.项目概况:海逸半岛豪庭首期建设项目(一期)位于**市**区星湖大道北侧(103区),总投资5亿元,环保投资1300万元,占地面积109000.2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33487.44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73207.13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A区:5栋5层的低层住宅(10#~14#住宅楼),5栋地下1层、地上3层的低层住宅(24#~28#住宅楼),3栋31层的高层住宅(6#~8#住宅楼),1栋26层的高层住宅(5#住宅楼),1栋27层的高层住宅(9#住宅楼),2栋30层的高层住宅(3#~4#住宅楼);B区:1栋11层的带群楼的综合楼和1栋16层的商住楼。
目前未完工的建设内容包括A区的9栋低层住宅(15#~23#)、备用发电机,未完工建设内容纳入二期工程,待建设完工后单独进行环保验收,不属于本次环保验收内容。
二、建设单位验收污染防治措施简述
(一)废气
施工期:①落实扬尘防治“六个100%”。施工区域100%标准围挡;裸露土方100%覆盖;施工道路100%硬化;渣土运输车辆100%密闭拉运;施工现场出入车辆100%冲洗清洁;建筑物拆除100%湿法作业。②加强管理,保持道路清洁,控制渣料堆放。③建设单位将防治扬尘污染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防治扬尘的责任。④工地设置硬质围挡,采取覆盖、分段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等有效措施防尘降尘。⑤对渣土车等严格管理,做好车斗覆盖,防治运输途中洒落。⑥不使用冒黑烟工程机械;⑦运输车辆达到国家第五阶段污染物排放标准;⑧加强工地使用油品管理;⑨通过绿化吸收、自然扩散。
运营期:(1)地下停车库设置通风系统,汽车尾气经排风机抽出室外,部分抽排至地面朝向绿化排放。(2)生活垃圾收集点产生的臭气。污染物进入大气后,在高空风的作用下迅速扩散,地面浓度的增值低,影响程度较小。
(二)废水
施工期:设备清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基坑渗水和场地雨水主要污染物为SS,经沉砂池沉淀后部分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其余沉淀后排市政雨水管网。
运营期:采用雨污分流制。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隔油隔渣池预处理后,达到**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然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市****公司****处理厂;雨水经小区内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三)噪声
施工期:①施工过程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32-2011)》;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作息时间(中午和夜间)施工;③选用低噪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设备;④在敏感点附近施工设置施工屏障。
运营期:将风机、水泵等噪声排放较大的设备设置在设备专用房,并采用基础减震等措施。
(四)固体废物
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施工垃圾分类收集、回收利用;一般土方外运周边道路工程综合利用;不可回用的建筑垃圾运至市政指定消纳场。
运营期:设置分散生活垃圾收集点,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三、公众反馈注意事项
1.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2026年2月10日至2026年3月17日
2.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
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或邮箱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建设单位:****
联系人:梁先生 电话:0758-****555
验收服务单位:****
联系人:路工 电话:186****5887
邮箱:****@qq.com
四、其他情况说明
五、附件:竣工环境保护监测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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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