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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活垃圾转运系统提升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文件(资审文件)提前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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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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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市生活垃圾转运系统提升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名称)已由随****改革局(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随曾发改审批[2026]2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部分争取中央预算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 | ||||||||||||||||||||||||||||||||||||||||
| 建设项目地点:**市**区北郊街道七里塘村(**市**区**东路与240国道交叉口东南角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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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项目规模:**生活垃圾转运综合体一座,用地面积约 22.5亩,建筑面积约6175.68平方米,垃圾处理能力达到其他垃圾转运规模400吨/天,厨余垃圾预处理规模60吨/天,大件垃圾处理规模30吨/天,配套建设污水处理系统、除臭系统、车辆停保场及其他公用辅助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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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估算价:4003.2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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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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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次投标(资格预审)要求投标人(申请人)须具备:(1****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管理能力,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① 、②资质: 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设计乙级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乙级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财务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三年(2022、2023、2024年度)财务报告,新成立的单位若有或应有按最近的年份提供,财务报告反映企业状况良好,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 0 元。(联合体投标的,牵头单位提供即可),(3)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①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或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可兼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②拟任本工程的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环保工程师;③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4)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算 60 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应承接过下列①或②或③业绩:①一项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②一项单项投资金额为3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设计业绩;③一项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及以上市政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类似业绩由成员单位任意一方提供均有效)(5)信誉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单位均应满足):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附查询结果截图;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附查询结果截图;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无行贿犯罪行为的声明;⑧.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标书代写 3.2本次****政府采购工程。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②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③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缴纳保证金等相关事宜。④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4其他要求:评审后,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交的证明资料进行核查,发现且有充足的理由证明投标人提供的材料为虚假材料,招标人将按规定的程序取消其****管理部门反映,****管理部门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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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评标办法标书代写 | ||||||||||||||||||||||||||||||||||||||||
| 本次招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实行“评定分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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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见附件 | ||||||||||||||||||||||||||||||||||||||||
| 6.意见建议反馈渠道 | ||||||||||||||||||||||||||||||||||||||||
| 请于本项目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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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公示时间 | ||||||||||||||||||||||||||||||||||||||||
| 2026年02月10日至2026年02月12日。 |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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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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