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1月27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原2.4.5.投标报价内容更正(采用异常低价审查程序,详见更正后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3.2人员配置要求中,秩序维护人员要求第5点更正为:所有人员年龄在法定劳动年龄范围内。
3、招标文件3.2第六其他服务要求及内容中,删除第20条“若校园有大型活动或重要接待任务,中标人需积极响应,无偿提供相关支持,如临时增派1-2名秩序维护员、保洁完成相应大型活动或接待任务”。
4、招标文件3.2第七报价要求的报价明细表要求第3点更正为:3、投标人依法依规享受优惠或减免等政策的,****政府部门相应证明材料或政策文件及投标人的情况说明;投标人拟配置服务人员享受优惠或减免等政策的,****政府部门相应证明材料或政策文件及投标人的情况说明外,供应商须承诺:购人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合同签订之前,供应商提供享受优惠或减免等政策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及证明其符合优惠或减免对应的身份证明材料,该享受优惠或减免的人员是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人员。若投标人享受优惠或减免政策,享受期不能覆盖完本项目服务期的,按已覆盖项目服务期与未覆盖项目服务期进行分段计算并平均到服务期内,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若供应商上述期限内不提供上述材料或提供的材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将以虚假应标上报监督部门处理,由此可能造成的中标无效、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政府采购活动等法律后果均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按上述内容单独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5、招标文件3.2第六其他服务要求(二)合同签订及人员进驻要求,更正为:“中标后,供应商应将本项目所有服务人员相关信息(如:身份证、保安员证、消防设施操作员或建(构)筑物消防员证、特种作业证、红十字救护员证、健康证、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交采购人逐一核定,只有在人员数量和素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方可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如未提供或所提交的材料与投标文件情况不符,采购人将反映到监管部门,如监管部门认为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采购人有权单方面不予签订合同,不予签订合同的通知自到达投标人时生效”。标书代写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2月09日
一、****拟对物业管理服务进行公开采购。学校位于**市**区**北一路9号(A区)、**市**区琼楼路188号(B区),占地面积39428㎡,建筑面积30320㎡,2个主大门, 6个侧门(紧急疏散大门)。消防控制室1间,消防水泵房1间,高压配电室2间,低压配电室2间,发电机房1间,电梯6部,****停车场2个,停车位150个;****停车场2个。2025年师生人数约7000人,2026年师生人数约6900人,2027年师生人数约6500人,2028年师生人数约6100人。两校区共配备物业人员 46人:项目管理人员1人、保安20人、电工/维修工1 人、保洁 24 人。
二、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预算及最高限价:****000;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号510********200007269[2026]00012;预算品目:物业管理服务C****0000 。
三、监督采购机构:****财政局,联系人:冯瑾,联系电话:028-****9817。
名称:****
地址:**区琼楼路188号
联系方式:130****9057
名称:****
地址:**省**市**区**门街19号一号楼2楼
联系方式:028-****6785
项目联系人:****中心岳泉舟
电话:028-****6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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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2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