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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庄自然公字〔2026〕01号
****政府批准,****决定以协议出让 方式出让 1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要内容
1.宗地位于**市昌盛街道庄打路西侧;
2.宗地总面积:5555平方米;
3.出让年限:50年;
4.规划用地性质:工业用地;
5.容积率:≥1.00 ;
6.建筑系数:≥40%,
7.出让底价:224.9775万元。
(二)拟出让对象
因该宗地属于历史遗留问题,宗地使用权人在****区管委会和相关部门的许可下已实际确定为******公司,因企业自身原因原******公司已注销,原公司资产已全部注入新成立的******公司,并已出具证明。
宗地土地违法行为已依法处置到位,地上建筑物按有关规定不予没收,根据**市昌盛街道开具的证明以及原******公司****村委会的征地(租地)协议,宗地内建筑是******公司在有关单位同意的情况下自行投资建设,宗地内现有建筑物产权无第二权利人,权属无争议。
为化解历史遗留问题,考虑到地上物权属无争议,制定本出让方案。
(三)公示时间
本方案面向社会公示30日后执行,以确保无其他历史遗留问题,如公示期内接到其他权利人申请(书面申请),视为权属有争议,方案作废重新编制。
申请人应为与宗地及宗地内建筑物产生过直接关系的单位或者自然人,否则不影响本出让方案继续实施。
公示时限:2026年2月9日——2026年3月11日
联系地址:**省**市世纪大街1号
联 系 人:刘宇
联系电话:0411-****0716
附件:庄自然勘2023-953号地块出让方案
庄自然勘2023-953号地块出让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规定,****拟以协议方式出让一宗地块土地使用权,具体出让方案如下:
一、该宗地块基本情况及用地控制指标:
| 地块名称 |
用地面积 (平方米) |
用地性质 |
容积率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建筑系数 |
出让年限 |
| 庄自然勘2023-953号 |
5555 |
工业用地 |
≥1 |
≥5000 |
≥40% |
50 |
| 备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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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条件和规划要求详见****核发的《庄自然勘2023-953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二、出让方式、出让底价、出让对象、缴款方式
| 地块名称 |
出让方式 |
出让底价 (万元) |
单位地价 (元/㎡) |
出让对象 |
缴款方式 |
| 庄自然勘2023-953号 |
协议出让 |
224.9775 |
405 |
******公司 |
30日内一次性缴纳 |
| 说明:本次协议出让地块涉及历史遗留问题,宗地使用权人在****区管委会和相关部门的许可下已实际确定不能改变,宗地内现有建筑物产权无第二权利人,权属无争议,只能按照协议出让方式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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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土地权属情况
1.本次出让宗地来源为新增国有建设用地,已于2025年6月6****政府批复(辽政地〔2025〕320号)。
2.该宗地内现有建筑物为******公司用地违法建设,违法用地已处置到位。原******公司为地上物唯一权利人,现已注入******公司。无查封、抵押,可初步认定宗地权属无争议。
3.****政府审议后,面向社会公示30日后执行,以确保无其他历史遗留问题。如公示期内接到其他权利人申请,视为权属有争议,方案作废重新编制。
四、用地交付标准及责任
1.本方案出让宗地为净地出让。
2.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之内交地。
3.交****人民政府负责以地面无争议建筑物、构筑物移交宗地。涉及用地范围内树木、地下设施设备等的拆除、迁移、补偿和保护问题由成交人按照相关规定和规划自行解决。红线外相关配套设施由中****公司协调解决。
4.****人民政府。
五、建设条件或特别说明
1.本方案出让宗地拟建项目
| 地块名称 |
拟建项目 |
建设内容 |
所属行业 |
行业代码 |
| 庄自然勘2023-953号 |
永征电力输变电配套设备装配项目 |
**厂房2500平方米,办公楼3300平方米。 |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38 |
本方案出让宗地拟****发改局批准备案。
2.所建项目必须符合当地规划及环保要求,****环保局审批,建设、土地登记手续等按规定执行。
3.受让人须按照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要求,采取工程措施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4.其他有关要求事项,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有关内容执行。
5.我局对本《方案》有解释权。未尽事宜依照《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办理。
六、其他需明确的事项
该宗地不在国家级、省级开发区内,不属于战略性**产业及先进制造业,准入产业类别为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相关规划指标均符合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要求,具体指标如下表:
| 项目 |
控制指标 |
本宗地 |
|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
≥3640 |
≥3640 |
| 容积率 |
≥0.8 |
≥1 |
| 建筑系数 |
≥40% |
≥40% |
| 办公比例 |
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7%,且建筑面积≤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 |
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7%,且建筑面积≤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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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