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6-02-09 16:21
****住建局(委)、****园区规建委,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物业行业管理工作,充实物业行业专家队伍,促进物业行业的高质量发展,根据有关政策文件,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增补**市物业行业专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范围
从事物业行业相关工作,熟悉物业管理及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实务的行业专家、专业资深人士。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础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服从物业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无违法犯罪或不良行为记录;
2.熟悉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策;
3.年龄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
(二)对于申请行业管理专家的,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从事物业管理相关工作10年以上,在物业行业或相关行业享有较高声誉;
2.从事物业管理相关学术理论研究或教学10年以上,同时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参与过我市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标准编制或者创新任务研究工作。
(三)对于申请招投标评审专家的,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从事物业行业工作满10年,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资格或具备同等专业水平;在所在企业内担任中层以上职务;在其申请之日前两年内其所在企业没有发生重大有效投诉或重**全责任事故,且取得**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B级及以上等级;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资格或具备同等专业水平;
3.具有独立完成评标工作的能力,依法履行评标专家工作职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中国公民;标书代写
三、申报程序
(一)符合评标专家申报条件的,自愿填写《**市区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评标专家申报表》(见附件),经所在单位盖章同意后,连同学历证明、职称证明、身份证明、个人简历、业绩证明等书面材料****住建局,联系人:张剑枫;联系电话:****8918;同时将电子档申报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wgzx@szzjj.****.cn。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28日17:00前。标书代写
****住建局根据申报情况,对人员进行预审。预审通过的人员参加统一培训和考试后确定增补专家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向社会正式发布。
四、相关说明
(一)对于从事物业管理相关工作15年以上,且在物业管理领域享有较高声誉、做出过突出贡献的专家,根据情况并经征得其本人同意后,可以特邀入库。
(二)原则上每家物业服务企业入选专家总数不超过5名。
(三)可能影响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公平、公正性的关联行业、关联企业从业人员不得申报。
(四)入库专家如工作单位、职称资格等重要信息发生变更时,****住建局报备。
(五)**市物业行业专家****建设局印发的《**市物业行业专家库工作规则》予以管理。
****
2026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