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2026年1月21日至1月27****政府网发布了关于公开选聘********小学食堂维修改造项目设计单位的公告,计划投资60万元。公告期结束,共有13家公司前来报名,按照要求递交了相关材料。经审查,中****公司****公司和一起投标的****公司****公司为同一法人代表,中****公司****公司负责人和****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监事为同一人,违背了招聘公告中“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公司****公司,不得对本项目同时报价”的规定。经电话告知,中****公司退出此次报价;剩余12家公司资质证书有效,没有信用不良记录,符合相关报名要求,进入遴选评审环节。
2月3日****经过现场启封报价单,确认****公司报价8.47折;****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报价8.43折;****集团有限公司报价8.35折;****公司报价8.29折;****集团****公司报价8.16折;****集团有限公司报价7.89折;****集团有限公司报价8.5折;****公司报价8.57折;****公司报价8.65折;中联****公司报价8.72折;****公司报价8.8折;****集团有限公司报价8.95折。
经****党支部会议研究,在资质符合要求的情况下,按照“选取通过资格审查单位3家以上(含3家)有效报价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最终选出一个报价最接近评标基准价的相对低价单位作为本次中选的单位”的原则,拟确定报价最接近基准价8.48折的相对低价单位****公司为********小学食堂维修改造项目设计单位,中选价8.47折。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意见。
公示期:2026年2月9日至2月11日
通讯地址:**县枫木镇南岭路33号
监督电话:139****9817 139****0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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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