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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110kV东成站#2主变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相关资料(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其他事项说明)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110kV东成站#2主变扩建工程
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1、项目建设地点
**省**市东成镇境内。
2、建设内容
在110kV东成站内预留位置扩建#2主变,容量为40MVA;同时扩建35kV出线间隔2个、10kV出线间隔7个;新增电容器2组,容量为(2.4+5)Mvar,采用户内布置方式。本期主变扩建工程在前期站内预留位置进行,不新征永久占地。
建设单位:****
公示期:从公示之日起不少于2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吴139****0319。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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