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等有关规定,********处理厂尾水排江工程开展了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验收结论为合格。现将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进行公示。社会公众若对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存有异议,可在公示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2025.****.29~2026.1.27)内来电或来函联系,也可向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备案部门(监督部门)反映。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郝工 153****7252
建设单位:****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委员会****学院
监测单位:****委员会****学院
建设地点:**省/**市/**区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