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时间:2026年2月9日-2026年3月10日(30天)
公示地点:
****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gxtd.gov.cn);
(二)****公开栏。
根据《广******厅关于印发<**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24〕26 号) 、《广******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独立地块详细规划编制要点(试行)>》要求,现已完成《****电站独立地块详细规划》成果编制,为落实项目用地,推进项目建设,为地块出具规划条件、核发规划许可提供法定依据。现将规划方案依法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献计献策,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本公示旨在征询公众意见,并非最终审批结果,如您对公示内容有意见表达,请在公示期间内将书面意见邮寄、电子邮件至公示单位(请注明“公示反馈意见”),公众意见将作为审批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
反馈意见邮箱:td****966@163.com
联系电话:0776-****992
通讯地址:**县平马镇油城路150号****国土空间规划与用途管制股,邮编:53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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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9日
****电站独立地块详细规划
批前公示
(公众意见征询)
一、 规划范围与规模
本规划地块位于**县那拔镇那练村平光屯,平光-**那恒公路东侧,规划用地总面积为24832.69平方米。
二、 用地布局规划
(一)用地构成与布局
规划范围内用地分类依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确定地块规划用途为供电用地,用地面积24832.69平方米。
表2-1 规划用地分类汇总表 单位:平方米
| 地类代码 | 地类名称 | 面积(平方米) | 比例(%) | |
| 13 | 公用设施用地 | 24832.69 | 100 | |
| 1303 | 其中 | 供电用地 | 24832.69 | 100 |
| 合计 | 24832.69 | 100 | ||
(二)用地控制指标
规划地块容积率≤0.5、建筑密度≤30%,地块建筑高度≤24米,地块绿地率≥20%。
表2-2 地块控制指标表
| 地块总面积(平方米) | 24832.69 |
| 容积率 | ≤0.5 |
| 建筑密度(%) | ≤30 |
| 绿地率(%) | ≥20 |
| 建筑高度(米) | ≤24 |
三、配套设施规划
规划地块因高压电、设备危险性和安全要求,实施严格封闭管理,因此本次规划不设置对外配套服务设施。根据项目实际,地块按不低于0.1个车位/100㎡建筑面积配建机动车停车位。
四、 地块控制
(一)建筑退界控制
沿用地红线边界布局的建筑物,其建筑控制线退让距离除应符合本规划的控制要求,还必须符合**、消防、防汛、交通、安全等各相关规定的要求。地块建筑沿平光-**那恒公路退让距离不小于10m,退让用地边界距离不小于5m。
(二)建筑高度控制
规划项目地块建筑高度控制在24米以内。
(三)交通控制
1.机动车出入口控制
规划地块设置2处机动车出入口,位于项目地块东侧。
2.停车泊位
按不低于0.1个车位/100㎡建筑面积配建机动车停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