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
你单位报审的《年产2万吨粉状二水氯化钙喷雾干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等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项目代码:****)位于**壮族自治区****工业园区内(地理坐标:107度7分54.566秒,23度38分53.460秒)。项目性质为**,项目总占地面积为3593.33m2。项目内容为租赁******公司自备电厂煤灰棚及预留空地,建设一套喷雾干燥系统,预计生产规模为年产2万吨粉状二水氯化钙。项目投资83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1万元,占总投资的4.2%。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
主体工程:**喷雾干燥系统车间,钢架结构,2F,27.3m高,占地面积580m2,主要布置一条粉状二水氯化钙生产线。1F设包装区、一级原液吸收塔、干燥装置,2F设干燥装置控制室和两级水喷淋塔,设备由热风系统干燥雾化收料系统、尾气除尘系统、冷却输送系统组成。
储运工程:**成品仓库,占地面积300m2,钢架结构,1F。
辅助工程:办公、****公司另一厂房的办公生活区。
公用工程:供水、供电依托******公司供水、供电系统。
环保工程:包括废气治理(一级原液吸收+两级水喷淋塔处+排气筒1套)、废水治理(1个10m3缓冲水池)、噪声治理(合理布局、厂房隔音、基础减震等)、固废治理(1个30m2危废暂存间依托现有工程)。
二、建设单位在落实《报告表》和我局批复要求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可以减轻对环境的负面影响,我局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地点、规模、生产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三、项目设计、建设、运行管理要结合《报告表》的要求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主要废气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和车辆尾气等,通过设置施工围挡、增加洒水频率、遮盖等防尘措施以及选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车辆,防止和减少扬尘、尾气影响。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氯化钙干燥和包装时产生颗粒物。氯化钙干燥过程产生的颗粒物进入尾气一级原液吸收塔吸收,最终由两级水喷淋塔处理达标后通过引风机从28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氯化钙包装过程在半封闭车间中进行,包装过程产生的颗粒物在车间内自然沉降,定期清理。施工期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废气排放限值。运营期干燥过程产生的颗粒物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修改单中表3颗粒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包装过程产生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二)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场地内******公司热电站化粪池,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公司污水处理站,经处****工业园****处理厂接纳水体的标准要求后,****工业园****处理厂。本项目员工由内部调配,不新增人员,****公司原有化粪池处理,运营期废水主要为一级原液吸收塔废水和两级水喷淋塔废水。一级原液吸收塔底部设置缓冲水池,每季度排放一次原液吸收塔废水进入缓冲水池,缓冲水池不设排口,全部泵入干燥塔进行蒸发处理;两级水喷淋塔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生产区、成品库均位于厂房内,不涉及露天堆场,厂房厂棚雨水经雨水斗、****园区雨水管网。
(三)落实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等。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建筑垃圾进行分类收集,能回收利用的部****公司,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定时清运至指定的建筑废渣专用堆放场。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地面沉降的氯化钙粉尘、含油废物、废润滑油、废油桶、生活垃圾。地面沉降的氯化钙粉尘清扫收集,直接作为成品;含油废物、废润滑油、废油桶临时堆存于现有工程环氧氯丙烷厂区设置的危废暂存间,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园区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域要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相应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危废暂存间须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
(四)落实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择低噪声设备,通过采取合理布局、设备减振、厂区墙体隔声、基础减振、合理安排车辆运输时间等降噪治理措施,确保施工期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中相应标准限值;运营期各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五)要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渗分区工作。根据《报告表》地下水污染防渗分区参照表划分一般污染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本项目一般防渗区域为生产车间、成品仓,采取的防渗技术措施要按照《报告表》提出的意见逐条落实。
(六)要落实和开展《报告表》提出的污染源监测和环境质量监测计划,监测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开。
(七)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5〕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制定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四、根据《报告表》测算,本项目颗粒物排放量为2.262t/a。
五、本项目建设单位已于2022年8月26日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为:****1022MA5QERDD9F001P。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6号),建设单位应当在启动本项目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重新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
六、建设单位要落实主体工程与环保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市生态环境****支队**大队要加强对建设项目建设期、运行期的日常监督管理。
七、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到我局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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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