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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1月27日,我局对******公司迁建年产600台套智能分切机和1000吨无纺布及无尘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审批文号:**环报告表〔2026〕1号)。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1月27日-2026年2月4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传真):0531-****3886
电子邮箱:****@163.com / jyqhbj@jn.****.cn
通讯地址:**区**街29****中心
邮编:251400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 1 | ******公司迁建年产600台套智能分切机和1000吨无纺布及无尘纸项目 | **环报告表〔2026〕01号 ******公司迁建年产600台套智能分切机和1000吨无纺布及无尘纸项目.pdf | 2026年1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