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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及《****开发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试点工作方案(试行)》,经审查该项目符合告知承诺审批的相关要求,2025年9月18日,我局对卫星通信终端设备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审批文号:济历环报告表(告)〔2025〕5号)。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9月18日-2025年9月26日(7个工作日)。环评文件将于公示期后撤销,如有需要,请自行保存。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5211(行政审批大厅)
电子信箱:jnslcqhbjxmk@jn.****.cn
通讯地址:历**唐冶中路、文苑街交汇口东南(****服务中心C205环保窗口)
邮 编:250109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批复时间 | 附件 |
| 1 | 关于卫星通信终端设备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2025-9-18 |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