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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亨通建设**县沥青拌和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亨通建设**县沥青拌和站建设项目
通讯地点:**省**市**县**镇睦埠村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112万元,占地面积4791.56m2,建成后可达到年产10万吨沥青混凝土的生产规模。
公示时间:2026年2月9日至2026年3月12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肖工
联系电话:0797-****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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