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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2月18日,我局对2023年**市**山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审批文号:****)。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2月18日-2024年2月26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31-****2633
通讯地址:**市**山区柳埠镇柳埠三职专
邮 编:250113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批复时间 | 审批文件 |
| 1 | 2023年**市**山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 **** | 2024年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