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2月9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征求意见日期为2026年2月9日-2026年2月10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两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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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0534-****007
通讯地址:**市**县建设街南首1789****环境局**分局
邮 编:2537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年产200万米彩钢瓦、4万米复合板、10万米C型钢项目 | ||
| 1 | 建设单位 | **** | ||
| 建设地点 | **省德****工业园(**世豪机床附件产业园4号车间)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 | |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省德****工业园(**世豪机床附件产业园4号车间),不新增建设用地,租赁现有闲置生产车间1座进行建设。生产车间内设置复合板生产线、单板彩钢瓦机、C型钢机、分条机、切割机等主要设备33台(套),以彩钢板、EPS泡沫板、岩棉板、彩钢瓦粘合剂、带钢等为主要原料,采用工艺:彩钢板-压瓦成型-剪切-彩钢瓦产品、彩钢板-压瓦成型-淋胶-加压复合固化-切割-复合板成品、带钢-分条-成型-切割-C型钢产品,投资500万元建设******年产200万米彩钢瓦、4万米复合板、10万米C型钢项目。项目建成后,可年产200万米彩钢瓦、4万米复合板、10万米C型钢。 | |||
| 污染防治措施 | 1、本项目淋胶、加压复合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VOCs、异氰酸酯)经“集气罩+软帘”收集后,引入1套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1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复合板切割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废气经“集气罩+软帘”收集后,引入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淋胶、加压复合固化工序、复合板切割工序未收集废气通过加强收集、车间密闭、合理通风方式处理。 2、项目无生产废水的产生及排放,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排入庆****公司处理。 3、厂区内噪声主要来源于上生产设备及环保设备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采用合理布局、风机安装隔声罩、建筑隔声及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处理。 4、项目边角料收集后外售处理;除尘器集尘和废布袋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过滤棉、废活性炭、润滑油桶分类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固体废物排放满足《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 |||